「问题的提出」

公司破产,劳动者可以主张被迫离职吗?工资还要得到吗?

「法律解答」

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被迫离职,法律依据错了。

只有用人单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而企业破产并不属于该规定列举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可见,用人单位破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倘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该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倘若满足上述情形,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通俗的来说,用人单位破产了给劳动者适当补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劳动者就无法主张被迫离职了?

非也。

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破产前会克扣拖欠工资报酬、社保会出现断缴的情况,劳动者便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主张被迫离职。

另外,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员工的工资报酬属于优先清偿范围,优先于普通债权和其他税款,在实践中并没有争议。

关于工人工资应否优于抵押权人受偿的问题。工资债权就其性质而言,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维持劳动者生存权的特种债权。生存权是人最起码的需求,而工资则是生存权的基本保障,也是绝大多数劳动者生存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工资债权的特殊性决定其实现时所针对的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而抵押权实现时所针对的是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债务人除抵押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工人工资的实现应当及于抵押财产。

参考案例:(2018)粤07民终3438号

由此可见,倘若企业破产还有资产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仍有实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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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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