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幼小的身体成为暴力发泄对象,当行政处罚成为违法成本“天花板”,我们需要的不仅是谴责,更是法律与制度的刚性回应。唯有让施暴者面临刑责威慑,让监管漏洞被制度铁笼封堵,才能真正为下一代筑起安全屏障。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鹏程幼儿园曝出多名教师多次殴打3岁女童事件,涉事教师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然而,家长质疑:面对恶性虐童行为,仅以行政处罚是否过轻?如何以更严厉的法律手段筑牢儿童保护底线?

2023年9月,3岁女童入读鹏程幼儿园后,家长发现其情绪异常、身体出现多处瘀伤。经调取监控,家长发现孩子遭多名教师多次殴打。今年4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诊断女童“精神行为异常”,需进一步神经内科治疗。

盘山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名涉事教师被处以10至15日行政拘留及罚款。但家长孟先生表示:“孩子身心遭受长期伤害,这样的处罚太轻了!”目前,受害家庭已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社会各界正密切关注司法机关是否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这将成为检验儿童权益保护力度的重要标尺。



目前,涉事教师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处罚,但公众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违法成本过低:行政拘留最高15日、罚款数百至千元,难以对施暴者形成有效震慑。伤害后果被低估:女童精神行为异常是否构成“轻伤以上”?若构成,应追究刑责。法律衔接缺位:我国《刑法》中“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最高刑期仅3年,且实践中多以行政处罚结案,刑事立案率低。

“身体伤痕易愈,心理创伤难平。现行法律对精神伤害的认定标准模糊,导致施暴者常逃脱刑责。”

盘锦市教育局称已处理涉事教师及幼儿园,并将下发“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但未公布具体追责细节。家长质疑:“涉事教师是否被终身禁业?幼儿园为何未被吊销资质?”

民办幼儿园教师资质审查不严、日常督导流于形式。专项整治若只‘走过场’,难阻悲剧重演。”

事件引发公众对虐童案司法实践的反思,多方呼吁系统性改革:升级法律惩戒:推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精神伤害鉴定标准,提高“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刑期,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全国性幼教从业者黑名单,严格心理评估与职业准入。完善监督机制:强制幼儿园监控接入家长端与监管部门,设立独立儿童保护专员。追究机构连带责任:对涉事幼儿园实施高额罚款、吊销办学许可,倒逼管理责任落实。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当施暴者仅被“轻轻放下”,如何保护千万儿童免于暴力阴影?唯有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填补法律漏洞、压实监管责任,才能让每一间教室成为孩子的安全港湾。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