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通过网络平台招工
不久来了一批“熟练工”
没几天
他们就让工地状况频出
还吵闹着索要补偿
不少工地担心耽误工期
选择花钱息事宁人
实际上
这其中另有隐情
近日
泰兴市公安局成功侦破
泰州首例
建筑工程用工领域
“劳务碰瓷”敲诈勒索案
4月27日
泰兴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某建筑工地负责人张先生
曾被几名外地工人敲诈了1万多元
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
经过警情梳理、走访调查
调取证据、分析研判等工作
5月10日至12日
专案组民警分赴浙江、湖北等地
成功打掉一个以陈某某为首的
流窜全国多地作案的
“劳务碰瓷”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经初步查明
自2023年以来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纠集
姚某某、刘某某等一批“老乡”
通过网络招聘平台
获取建筑工地招聘信息
后结伙流窜至目标工地
假装以“熟练工”的身份“应聘”
上岗一两天后
他们便安排团伙成员
故意制造工伤、怠工等事端
以此与用工方发生冲突
迫使对方停止用工
并索要误工费、医药费、交通费等补偿
每次金额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如果被用工方拒绝
团伙成员则会继续采取
纠缠哄闹、滞留滋扰等手段相威胁
最后
用工方往往因担心耽误工期或负面影响
而选择按要求支付钱款妥协
▲该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得手”后给用工方写下的收条
该犯罪团伙先后作案10多起
非法获利共计20余万元
目前
陈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什么是“劳务碰瓷”?
所谓“劳务碰瓷”,是指个别劳动者专门选取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就职,利用用人单位的疏漏与制度的缺失,通过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主动提出辞职,或诱导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交通费、误工费、工资差额等。
“劳务碰瓷”者在建立劳务关系时,其目的并不是通过劳动获得报酬,而是利用用人单位的管理漏洞或制度瑕疵,意欲通过引发劳动争议、实施“软暴力”行为等获取额外利益。
用人单位应当树立规范用工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招聘流程、用工管理规范等方面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漏洞隐患,预防和减少用工法律风险,让“碰瓷者”没有空子可钻。
劳动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树立诚信维权观念,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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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泰兴警方
编辑丨陈晗
审核丨张可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