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以后走路都要上保险吗?就在近日,在《法治青岛》普法节目中,讲述了一个案例。两个人一前一后正常在马路上行走,在前面的老人刘某,边走路边接电话,这时突然转身往回走,撞到了正常走路的王某。结果,这个被撞的王某没受伤,而撞人的老太刘某,后来被医院确定为10级伤残。两人对赔偿没有谈的拢,于是这个刘某就把王某告上了法院。



这个刘某要求王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88000。这时咱们这位法官非常的敬业,也非常的认真,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最后把事情圆满的解决了。



那到底是怎么解决的呢?法官认为,经过详细的分析认为,前面这个老太刘某,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负主要责任。重点来了,后面这个小伙子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后来经过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赔偿老太刘某人民币7万元。



就这样的最终结果,上了热搜之后,可以说几乎所有的人都议论纷纷。很多人都在为这个小伙子抱不平,人家正常走路,没招谁,没惹谁。莫名其妙被撞了,最后还要赔偿对方7万元。这是哪来的道理?哪一条法律规定的?就想请问一下,这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米?



就这样的一起法律案件,如果最后就是这样的结局,可以说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又会再创新低。这已经不是看见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了,也就意味着以后在大街上走路,或者在公共场合。都要跟其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否则一不小心几万块钱,就有可能就没了。



这个案件的结果,可能影响会非常巨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以后老百姓出门是不是必须要跟前后左右的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很容易自己几万块钱,就有可能没有了。但是这个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还请法律部门给一个准确的说法,是1米,还是3米,还是5米?



第二,这样的案件结果,很有可能会导致人人恐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再次下降,走在大街上或者公共场合。你不信任我,我不信任你。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任何人会敢于出手相助,只会远远的看着。这难道就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第三,这件事情,会不会让有一些心术不正的老年人发现商机,把碰瓷再次升级?因为已经有了这件事情的先例,这样轻轻松松的就是几万块钱。社会的良知和社会的道德,会不会一落千丈?



有的网友认为: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具体多少米,请国家给出一个具体标准,以后大家就按国家规定站,谁靠近了这个具体就罚款



有的网友认为:为啥要赔7万元?人家后面走的好好的,他自己突然转身撞到别人,法官说缺乏安全距离,从来没听说人和人之间走路的时候要有距离,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就是看到老年人大家都会躲



有的网友说

“有个问题,我想了半天,如果大妈突然往回走,王某及时让开了,大妈摔倒,会不会判由于王某让开,致使大妈没有阻拦物而摔倒,王某会不会负全责?”

“最终的解权在他那,他说你犯了什么法,你就犯了什么法,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事实

“请问安全距离是多少?请法官解释”



有的网友说

“最可怕的是这种案例一旦成为先例,后续恶劣影响太可怕了”

“关键王某在庭前调解阶段,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还愿意承担7万元赔偿?令人费解!”

“如果前人突然停下来,后人撞到,可以说未保持安全距离。前人掉头逆行撞到,扯什么安全距离?法官的错误认知谁来更正?”



方寸之言

就这件事情,如果说当时这个小伙子反应速度比较快,及时的躲闪了。老太没有撞到他,而重重的摔倒在地。这个时候小伙子会不会受到牵连?会不会承担次要责任?所以就这件事,可以说让人觉得很可悲,这真是咱们要的法治社会吗?



结尾来啦

感谢各位条友的阅读,如果您喜欢向阳而生,不妨关注一下。评论区说说看您对这件事的看法!另外,不要搬运抄袭我的文章,否则,我们会保留证据,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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