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的文章里提到了,一次不公正的量刑和判决假如是因为法官贪污受贿,那反而危害不大,因为只是收钱办事的个案;但倘若法官没拿钱,也还是给出了离谱的判决,说明人家真是那么想的,甚至觉得自己相当正义!那这就完犊子了,该法院该法官经手的案子,基本没救了。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恰恰是某地法院官方微博自己发出来的,看它那个样子仿佛还蛮得意的,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功劳一般。

一成年女子用水果刀割伤男友颈部面部耳部,构成轻伤一级,却被女法官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还不老实,出现言语骚扰等极端行为。但法院并未收监加刑,而是先帮她找了个“情感创伤未愈”的借口开脱,然后女法官亲自下场做心理按摩,多次上门回访和电联。美其名曰“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堂而皇之发了一条宣传稿。



很多观点我在之前的文章《》《》《》《》说过多次了,都说累了。

反正我们目之所及几乎都是这种系统性偏袒,欧美颜革在中国很多方面都失效了,唯独打女拳和动保这两块取得了成功,二者很大程度是合流的,典型就是无孩爱猫女。大洋彼岸的美国副总统万斯都要笑麻了。

接下来我将结合广铁法院的原文来逐段吐槽,让大家好好看看,我们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到底是怎么搞母平母正母开的,完全不演了都。


尊敬的几位女法官: 你们好,感谢你们的善良,对我女儿宽大处理,我一定按照你们的教育指示管好她,同时也感谢那位检察院的女检察官教育我女儿,善良挽救她…… 近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的手写感谢信,质朴的文字间流淌着一个“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

开篇就是那种锦旗式的老套路,乍一看你还以为是什么无知少女涉及黄赌毒,女法官、女检察官帮助其迷途知返呢。但很快看下去你就会发现,什么狗日的“司法挽救迷途少女”,完全就是扯叽吧蛋护母犊子。

冲动伤人:18岁少女的情感迷途 2024年9月2日,18岁山东少女小欣(化名)独自乘火车抵达汕头,只为挽回提出分手的男友小杰(化名)。在酒店房间内,小欣苦求复合未果,激烈争吵中情绪失控用提前购买的水果刀划伤小杰颈部面部及耳部。经鉴定,小杰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这种什么独自乘火车去挽回感情,苦求复合未果,随后情绪失控捅刀子……但凡性别互换,评论一定过万。还有这个“提前购买的水果刀”,如果真是情绪失控,难道不是随手抓起个什么就打吗?为什么是用提前购买的刀子?提前多久?这难道不是蓄谋已久?

“划伤小杰颈部面部及耳部导致轻伤一级”,先给大家科普下什么叫“轻伤一级”?简单来说伤得很重但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可能留下后遗症,伤人者大概率吃官司。也就是说,虽然不会直接要命,但可能造成明显的身体损伤或功能影响。

比如头上有个20厘米长的伤口或疤痕;脸上多个伤口加起来超过10厘米,或者一块疤大过大拇指指甲盖;肋骨断6根以上,肺部被压瘪1/3;脖子上留疤导致说话声音变哑;眼睛受伤后视力严重下降;骨折后关节活动不灵活等等。


结合本案来看,小杰颈部面部耳部被划伤到轻伤一级,可以说等于毁容了一样。导致轻伤一级,伤人者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最高能判3年有期徒刑。那我们看看这“无知少女”被判了什么刑罚呢?

温情审判:惩罚之外的教育救赎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其系初犯、犯罪时刚满18周岁,且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青少年犯罪,惩罚不是终点,帮助他们回归正途才是司法的温度。”承办法官刘法官在宣判时表示。

不是姐们?你搁这叠buff呢?拿着提前买好的水果刀行凶,造成男友颈部面部耳部划伤,实际情况更可能是捅刺但被躲闪,这不就是冲着要命去的吗?不能因为对方命大,就忽略其主观恶意啊!这难道不判个故意杀人罪?当初可就是按故意杀人算的哦!

结果女法官又是考虑其系初犯、刚成年、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注意到没,没说有自首情节和赔偿,说明不是自首也没赔偿,不然肯定会提),然后综合全案情节,判了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卧槽!这还能再包庇点吗?

还有什么叫“对青少年犯罪,惩罚不是终点,帮助他们回归正途才是司法的温度”,你丫司法都没体现力度,光想着温度,信不信被害人反手就给你极限一换一热度?都没认真惩罚,就抢先一步幻想罪犯回归征途了,尽™搁这发癫。但比这更骚的操作还在后面。


跟踪回访:法官化身“知心姐姐”解心结 判决后,刘法官始终关注小欣的状态。当得知其因情感创伤未愈,出现言语骚扰等极端行为,可能危及缓刑考察时,她第一时间拨通了小欣的电话。长达两个小时的通话中,刘法官以“知心姐姐”的身份耐心倾听、温柔疏导,既用法律后果警示冲动代价,又以女性视角共情青春困惑。同时,她主动联系小欣父母,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建议家长给予更多情感陪伴。

前面就判了短短半年的缓刑期,这期间只要安分守己,一天牢都不用坐。可这女的却根本不老实,又闹出什么“言语骚扰等极端行为”——

基于该法院法官的尿性,我认为这描述已经被淡化了好几层,真实情况应该比这严重得多。且这个“言语骚扰”能针对谁?大概率还是那个受害者男友,毕竟当初就是想挽回感情才有的捅刀子这一出。

按理说出现了这种情况,是其自作自受,该加重判实刑了吧。诶,人家法院可以兜底!先是以“情感创伤未愈”为之开脱;随后又化身“知心姐姐”通话2小时,“以女性视角共情青春困惑”。

哦~难怪能搞出什么春风女法官,又是喂猫又是编手串的,这么闲为啥不去把村口的大粪挑了?去收个监需要你花费2小时吗?

什么狗屁“情感创伤未愈”?能不能关心一下被她刀子捅成轻伤一级的小杰,人家“肉体创伤未愈”!上一个玩这种矫情把戏的,还是琼瑶老师的《一帘幽梦》:“你只不过是失去了一条腿,人家可是为你割舍了爱情!”


放下执念:一封书信见证司法温度 在法官三次回访、多次电话沟通后,小欣终于放下执念,表示将重新开启生活。其父母在感谢信中写道:“女儿曾以为人生就此毁掉,是法官一次次耐心教导,挽救了我们的女儿,让她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小欣的父母还告诉法官,小欣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并努力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这个曾在冲动中迷失的少女,正带着司法给予的温暖重新拥抱生活。

法官这样的操作我看不懂,全程看不到对受害者小杰的一丁点关心,却搞得好像这个始作俑者女罪犯受了多么多么严重的伤害似的。她的人生毁掉是她自己作的,要你们这些吃饱了撑的女法官去三番五次搞什么耐心教导。我看巴黎圣母院就应该让丫几个去镇守,免得一不留神又被烧了。

这女生找到了新工作,重新拥抱生活……男生呢?轻伤一级的他有没有后遗症?影不影响他的旧工作?有没有得到赔偿?人家父母有没有写信来指责?这些统统不得而知,仿佛他就是一个吉祥物一样,如果不是本案需要有一个受害者,他的角色被拿掉完全不影响剧情理解。

本案是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的缩影。法官在严格依法裁判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判后回访,通过“司法+家庭”协同干预,帮助涉罪青少年修复社会关系、重建人生信心,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更传递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教育、感化、挽救”?我呸!严格依法裁判?好笑不啦!严格在哪呢?通篇我只看到了女法官大搞girl help girl,胡乱发挥自由裁量权,共情女性行凶者,甚至大言不惭弄一篇宣传稿得意洋洋讲述《司法挽救迷途少女的暖心故事》。

这说明什么?用大V戴雨潇的话说:说明她们那群人完全不觉得自己偏袒包庇坏女人的做法有任何问题,拿国家公器打拳对她们来说似乎是一种家常便饭的操作。这样的案例还有多少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Woman!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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