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据九寨沟县公安局消息,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对一起涉15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一审判决。15人因砍伐九寨沟国有林场109株林木用于搭建拦牛栅栏,毁林价值超7.6万元,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

据了解,2023年6月26日,白某、尕某等15名甘肃省迭部县牧民在山上给牛剪毛。因所养牧牛经常走丢,尕某提出将日常放牧之处的树木砍倒作为路障拦牛,其他人同意后商定一起上山砍树。

次日,15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携带油锯、斧头、弯刀等工具前往九寨沟县南坪林业局一二五林场共同砍伐国有林木109株,砍倒后将树木全部留在原地用作栅栏以防牧牛越界。其间,白某、尕某等12名男性使用油锯、斧头将树砍倒,于某某等3名女性使用弯刀劈砍已被砍倒的树枝填堵缝隙,防止牛从缝隙中跑掉。

经群众举报,九寨沟县警方介入调查。民警发现,现场地位于九寨沟县黑河镇达舍村杨布沟(小地名)内林区,除了被毁坏的林木,现场还留有15人生火取暖、烤干粮的火堆痕迹。


▲民警走访群众

该案被四川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九寨沟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提取关键物证,运用大数据锁定跨省作案轨迹,对案发地周边两县的村民调查走访,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历时6个月跨省追查。直到2024年1月,15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以及九寨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15人毁坏树木共计109株,毁坏林木总计价值76036元。案发后,15人积极修复生态,已在案发地主动补种树木400棵,并主动投案自首。经甘肃省迭部县司法局评估,白某等15人均适宜社区矫正。

法院认定,白某、尕某等12名男性被告人使用油锯、斧头直接砍伐,起主要作用,为主犯;于某某等3名女性被告人仅负责砍削树枝堵缝,系从犯。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补种修复等情节,对12名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3名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扣押的5把油锯、2把斧头、3把弯刀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目前,涉案地已完成了植树修复工作。15名被告人均已通过社区矫正评估,将在缓刑期间接受监督,继续履行生态保护义务。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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