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千家事尽显担当 解万般难秉持公允”——受三方当事人委托,余律师将一面朱红锦旗郑重地交到潮州中院立案庭干警及调解员手中。近日,这幕充满温情的场景发生在潮州中院,锦旗背后藏着两起峰回路转的家事纠纷调解故事。
“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没想到民事一审判决后还能通过调解结案,更没想到两个疑难案子都能成功化解。”余律师感慨道,他代理的两起家事纠纷在潮州中院依托“法官+调解员”“调解+速裁”的机制进行持续调解后,最终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拾幸福。
今年来,潮州中院着力做好二审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对调解员指导培训,准确、快速掌握二审案件争议焦点和调解难点,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增强纠纷实质化解效能。而余律师提及的这两个案件就是实质解纷的例子。
婚外赠与引纠纷 三方调解唤真情
“我不知道他有家庭,我对他的感情是认真的。”调解室内,张某向调解员抱怨,“他给我的那些钱凭什么要我还回去!我也被骗了感情!我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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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涉及婚外赠与的财产纠纷始于张某与生意伙伴吴某的越界交往。当吴某妻子王某发现丈夫多次转账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面对委托人张某,余律师知道这场官司并不好处理。一审败诉后,张某仍然坚持上诉。
“这些资金往来既有生意周转也有情感赠与,单纯判决可能激化矛盾。”潮州中院立案法官在进行二审立案审查时发现,张某与吴某日常生意往来流水诸多,难以完全和赠与相区分,如果二审以判决结案,不一定能使双方都服判息诉。为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立案法官在审查案件并依法立案后,继续指导调解员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后的全流程、各环节。
“王某最在意的是家庭完整和得到对方道歉,而在第三者和受害者的双重身份下,张某则渴望人格的肯定和对方的谅解。”通过与双方深入沟通,调解员发现调解工作突破口。
于是,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在立案法官指导下,调解员采用“释法析理心理疏导”的方式,一方面向张某剖析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王某解释张某的苦衷,尝试解开双方的心结,但收效甚微。立案法官敏锐察觉到,吴某是矛盾化解的关键所在。调解员反复向吴某开展思想工作,吴某最终向双方都诚恳地承认错误,承诺回归家庭重新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王某同意对返还款项做出了部分让步。这起剑拔弩张纠纷最终以解开心结、回归家庭的幸福结局收场。
残疾儿童谁抚养 柔性司法护成长
“能不能试试‘抚养权+探视’模式?”调解室内,面对法官提出的解决方案,赵乙的父亲赵某和母亲李某陷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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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赵某因与妻子李某感情破裂,委托余律师代理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两个婚生子由其抚养。一审法院虽判决双方离婚,却将小儿子赵乙判由常年在外奔波的母亲李某抚养。案件上诉到潮州中院后,立案庭在向双方征求调解意见时,余律师反映赵乙身患残疾且与其哥哥赵甲一直由赵某抚养。立案法官很快意识到本案的子女抚养问题与一般离婚纠纷有很大不同。
通过指导调解员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立案法官了解到,李某虽然常年在外奔波但始终想尽到做母亲的责任;而对于赵乙,父母连续三次诉讼离婚已经在赵乙心里造成严重的损伤,身患残疾又使他很难适应同母亲生活的新环境。因此,如何最大限度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本案调解的核心。
幸福没有定式,家事纠纷调解也不能单靠既定模板。经过和双方反复沟通和深思熟虑,立案法官提出了“抚养权+探视”的方案,即保留李某抚养权,但赵乙继续跟随赵某生活,李某可以定期探视两婚生子。
“这样既成功避免改变抚养权可能引发的探视困难问题,又最大限度减轻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在听完法官和调解员解释后,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和解。
潮州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宗案件,实现定分止争,减轻群众诉累。
撰稿:立案庭 林臻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张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