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现将周末查获的八起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5年5月9日22时58分,陈某酒后驾驶晋M H***N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绛县横桥大街路段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7 mg/ 100 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5月9日23时18分,牛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银色绿驹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县城孙家巷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2025年5月10日00时00分,马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灰色雅迪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绛县柳泉医院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

2025年5月10日00时25分,吴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红色爱玛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绛县文庙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五:

2025年5月9日22时35分,柴某某酒后驾驶晋MV***3白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绛县旅游路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带至新绛县人民医院血液提取。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六:

2025年5月9日23时28分,常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白色豪爵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绛县旅游路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七:

2025年5月10日01时21分,刘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白色斯波兹曼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绛县东天池口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2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带至新绛县人民医院血液提取。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八:

2025年5月10日02时07分,韩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银色雅迪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绛县北环路龙兴派出所门口处时,被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新绛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绷紧交通“安全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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