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明知道他人处于醉酒状态,仍教唆他人酒后驾驶,即使自己没开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公布该起案件。
2024年5月的一天晚上,邓某约了贾某某等几个朋友在家中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大家准备乘邓某的车出去赶下一场活动,此时有人提议通过猜拳的方式决定由谁开车,结果贾某某输了,坐到了主驾驶位。这时,贾某某想到自己曾经因为酒驾被查到过,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这次怕再被抓到,于是临阵退缩想从驾驶位下来。但邓某坚决不同意,不顾贾某某的推脱,一再怂恿其开车,并保证若被查到,就帮贾某某打电话找人。实在拗不过的贾某某,怀着侥幸心理按照邓某的指引驾驶车辆。刚行驶了几分钟,就遇到交警查酒驾。邓某催促贾某某关闭车窗快走。慌了神的贾某某倒车企图逃离现场,但最终被交警查获。经检测,贾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7mg/100ml。
检察官审查认为,邓某提供了个人车辆,在明知贾某某的驾驶证被暂扣又饮酒的情况下,仍然教唆贾某某醉酒驾驶,后遇交警检查时又催促贾某某快走、关窗企图逃避检查,构成教唆犯罪,二人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江宁区检察院以贾某某、邓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贾某某、邓某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大家不仅要坚持“喝酒不开车”,也不要教唆他人酒后驾车。如果明知他人处于醉酒状态,仍教唆他人驾驶机动车的,即使自己没有开车,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