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中院一则在2024年11月11日发布的普法课堂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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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官自己作为普法案例录的节目,在当时的文案中写道:刘某在前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迎面与王某相撞。

法官认为刘某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突然往回走,对事故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

此事一出迅速登上各大平台的热点,甚至抢了医学瓜的热度。

人们对王某被前面的人转身逆行撞到受伤还要赔偿70000元表示很不理解,如果真是这样,那以后都这样碰瓷去吧。

甚至很多人都表示不敢去青岛旅游了,害怕被人转身就撞,反赔7万。青岛文旅努力半年都不及这一篇文章。

正当大家都一边倒的质疑这个法官的时候,这件事反转了。

也许是骂声太大真的影响到青岛的旅游业了,毕竟这些年青岛的负面新闻挺多的,逆行路虎女,青岛大虾宰客,青岛啤酒等事,影响着实挺大,要是再整一个被行人逆行撞倒反赔7万的案例,那估计真没人敢来了。

于是,今天我看到青岛李沧区法院道歉了,说他们没有表达清楚。

真实情况是原告并没有往回走,而是站在原地缓慢转身。被告左右张望快速步行,两人之间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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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反转,我感觉前后反差太大。

首先,就是性别错了,在之前的普法文案里,用的是两个男性相撞的卡通形象,后面公布的监控又是两个女性相撞。一个29岁的女子,撞倒一个59岁的女子。

其次,就是文案和事实严重不符,都知道法律工作者都是最严谨的。为何会出现前后出入如此大的情况?一般把名字改为化名,怎么案件的具体情况也要修改?

第三,特别是那句“未保持安全距离”,完全与事实不符,也不是责任原因,调解法官、区法院、青岛中院、《法治青岛》栏目的编辑们,即使他们水平再差,也不可能出现这么大的乌龙。

出这么大的纰漏,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还有一点,这是2023年5月的事故,2024年11月11日的普法文章。在2025年5月上了热搜,引起全网讨论。

已经过了时效的旧闻,突然爆火,肯定是有人带节奏的。

而且这件事在网上已经发酵几天了,法院有视频应该发现舆情马上就拿出来啊,没必要等到文旅部门都急眼了才拿出来吧。

为什么一件陈年旧事会被挖出来让大家吃瓜,吃到一半又反转反转?等于大家吃瓜吃了个寂寞。

是没有新闻了吗?不对啊,最近网友吃医疗领域的瓜,吃都吃不完,网友正准备顺藤摸瓜,一网打尽。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陈年乌龙瓜?打散了公众的注意力。

这和去年五月份胖猫的瓜如出一辙,都不是马上发生的事,却能抢占当下热点的热度。

你能看到的新闻都是被允许看到的,很多东西都是精准投喂的。

在流量时代,围魏救赵,移花接木,都是惯用伎俩。如果此时没有,就去历史中寻找,如果实在找不到,就手搓一个。

而现在,网友的情绪被这样一放一收,先前关注的事,这时候也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面对青岛行人相撞这个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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