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如今这句“走路也得保持安全距离”,直接来了波“梦幻联动”,被网友称为 “中国司法界两大‘金句’”。
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一句“既然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举国哗然。如今,19年过去了,“扶不扶”成了多年来无解的命题。
近日,青岛老太转身撞人案一出,直接把网友整不会了——原来在路上不仅要防车,还得防行人突然“闪现”!这波操作,让青岛文旅的评论区更是直接沦陷,堪称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事情是这样的:两名行人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走着,前面的老太打着电话,冷不丁一个180度大转身,后面正常走路的男子,根本来不及反应,两人“砰”地撞在了一起。
这一撞,老太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直接评了10级伤残,转头就向男子索赔18.8万!男子当场就懵了:“明明是她突然转身,我招谁惹谁了?”
结果法院一调查,判决更是让人惊掉下巴:老太突然转身负主要责任,男子因为“未保持安全距离”,喜提次要责任!最后经调解,男子掏了7万“破财消灾”。这判决一出,全网直接炸锅!
监控都拍得清清楚楚,老太这属于“主动出击”,怎么就成了路人的错?
网友直接脑补出了法官调解现场的魔幻对话:“你保持安全距离了吗?”“有规定安全距离吗?”“你没保持,就有责任!”
这逻辑,直接把人绕得找不着北,连当年彭宇案的法官看了,都得喊一声 “大哥,还是你会玩”!
要说这事儿离谱在哪?首先,法律压根没规定行人走路得保持“安全距离”!网友灵魂发问:“安全距离是2米、5米,还是10米?法官您给个准数啊!”
照这个逻辑,节假日景区人挤人,地铁上摩肩接踵,是不是一不小心蹭到别人,都得赔钱?以后走路是不是还得随身携带卷尺,边量距离边念叨 “安全第一”
还有人调侃:“建议给每个行人装个倒车雷达,一靠近就‘滴滴’响,这样就不怕被判‘未保持安全距离’了!”
更绝的是,这案子原本是青岛中院2024年11月发出来当“普法典型”的,结果舆论一发酵,法院连夜删文!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网友火速扒出调解法官疑似是李沧区庭长韩某升。
这下可好,19年前南京彭宇案法官那句“既然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这波判决的“杀伤力”,可不止于法律层面。青岛文旅评论区直接被“攻陷”,成了网友们的“吐槽大会” 现场。
有人阴阳怪气:“等7、8月一定带我爷爷奶奶去青岛转一圈,回来提一辆揽胜!”
还有人瑟瑟发抖:“我没有18.8万,也没有7万,我能去青岛吗?”
更有“商业鬼才”在线“创业”:“有没有组团去青岛的,每人带三个老奶奶,专门走路回头的!”
这些评论看似玩笑,实则满是对判决的不满和嘲讽,直接让青岛文旅多年苦心经营的形象“一朝回到解放前”,网友调侃:“青岛文旅5年宣传,抵不过一个转身的老太!”
遥想当年彭宇案,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让“扶不扶”成了全民难题,社会道德水平哐哐下降。
如今青岛这案子,7万的赔偿款,寒的不只是当事人的心,更是无数普通人对法律公正的信任。以后大家上街,看到老人估计都得绕着走,心里默念:“离远点,别沾包!”
这要是助长了 “谁受伤谁有理”“按闹分配” 的歪风,那碰瓷的 “产业链” 不得直接 “原地起飞”?
说到底,法律讲的是证据和公平,不是“和稀泥”,更不该让无辜者 “背锅”。青岛这起案件,看似“圆满”化解,实则漏洞百出。如果连正常走路都要担责,那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公众的安全感又该何处安放?
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舆论质疑,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别让“走路被判赔”成为新的社会痛点,更别让青岛文旅成了这起闹剧的“无辜受害者”!
各位网友,你们觉得这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