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宝七载,公元748年的长安城,春风未暖,秋霜先至。时年三十七岁的杜甫,在寓居困守的岁月里,以笔为剑,挥洒下《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墨香。

这不仅仅是一封求荐信,更是诗圣在困顿中仍坚守的那份不卑不亢的傲骨与理想。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字字铿锵,杜甫的心愿,是要辅佐君王,超越尧舜之治,让社会风尚回归淳朴,让民心如水,清澈见底。风俗,即是民情之镜,映照出的是人心的向背,是道理的深浅。如何让这道理深入人心?唯有德治与法治并重,如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恰似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倾听民声,顺应民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寸土地,每一颗心灵。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如同晨钟暮鼓,回响在每一个追求正义的人心中:“公平正义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高尚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守护这份公平,捍卫这份正义。”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每一个无法简单用案号标记的人生,都承载着沉甸甸的重量。用最朴素的正义观,去化解每一个矛盾,去平息每一场纷争,让“案结事了”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人民群众心中最真实的感受,这就是“得其情”“适其中”的真谛。

《尚书》有云:“哀矜折狱。”曾子亦言:“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历史的长河,映照出的是人民立场的重要性,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真谛,这才是公平正义最直观的体现。法意与人情,本就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


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七年后的公元755年,渔阳鼙鼓惊破长安梦,安史之乱如狂风骤雨般袭来。太子李亨在灵武即位,而李白,这位飘逸的诗仙,却因入永王李璘幕府,不慎卷入了一场风暴。永王谋反,兵败身死,李白亦身陷囹圄。

在狱中,他挥毫泼墨,写下了《上崔相百忧章》,那是他唯一的一首四言诗,字字泣血,句句含情:“台星再朗,天网重恢。屈法申恩,弃瑕取材。”

在这绝望之际,他仍不忘向朝廷求情,愿以一己之力,助大唐重塑辉煌。他引经据典,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对国家命运的忧虑,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最终,他得以出狱,重获自由,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佳话。


这,便是“情、理、法”三者交织的千年回响。杜甫,在律法触及不到的角落,以风俗为尺,量人心之宽窄;李白,在律法明文规定之处,以情理为笔,书求生之篇章。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文,司法工作,更应是温暖人心的艺术。以法为据,公正无私;以理服人,明辨是非;以情感人,将心比心。情理法,三者合一,方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在当今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仅是司法行政职能的体现,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闵行区,这座繁华的都市,正加快建设区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心理辅导等功能融为一体,让群众“最多跑一地”,就能解决心头之忧。同时,积极构建具有闵行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闵慧调”为品牌,线上线下联动,法律知识普及,让调解既“慧”又“会”,精准服务,温暖人心。

“慧调”,不仅仅是智慧的象征,更是调解员心中那份对人民群众深情的体现。他们或许不如法官般明察秋毫,却能以细腻之心,捕捉当事双方内心的微妙变化,如同细察渺小之物的纹理,聪慧而敏锐。调解的结果,既要符合法律与政策,又要满足群众那朴素而真挚的期待。法院有“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调解员亦应有此情怀,保持中立,坚守正义,既要合法合理,又要让法律规则与法治价值相得益彰。

如此,公平正义将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成为社会的新风尚,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高辉绩)

来源:闵行区司法局

责 编|袁 琳

审 核|徐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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