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个关注不迷路

这两天,一则关于“深圳女子月收入4700元负债高达2544万元申请破产”的消息在朋友圈被传得沸沸扬扬。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面的公告称,这位周姓女子,今年37岁,每月的工资收为4738元,但其申报的债务总额却高达2544万余元。

即使算上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1592.27元,也远远超出了其可以承受的范围。



而根据法院工作人员的表述,这起案件目前还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 ,法院发的审查公告,并不是已经受理该破产申请的公告,而是为了征集知情人的反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

月薪4700元负债高达2544万元,这样的巨大反差,也让网友们十分疑惑,这钱到底是怎么借出来的?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想薅金融机构的羊毛可不容易,银行需要抵押物或者担保人,还要审查收入、还款能力等等。

即使是撸网贷,在收入债务比过高的情况下,恐怕也没有人敢放款给她吧。

这不能不让人怀疑,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审查是怎么做的?

这也难怪,为什么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持续的居高不下,排除一些突发的因素,在对申请人的资质审核上,是不是有些不足以对外人所道的猫腻呢?

以往,人们总是吐槽,银行贷款太偏重于体制内、教师、医生等群体,这了造成,它所青睐的客户不缺钱,真正需要钱的客户却办不了。

这位女士的出现,无疑是颠覆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的刻板印象,原来月薪四五千的上班族,贷款的杠杆也是可以很高的。

至于这只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那就只有放贷的金融机构清楚。

除了月薪四千多能贷出2500余万这件事本身的离奇之外,深圳的个人破产制度,也引起了公众不小的兴趣。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来规范个人破产行为,但相关试点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已深入开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也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个人破产制度是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且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目的是促进债务人继续创业创新,维护社会稳定。

这几年,网贷的出现,让借贷成了一个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一部手机、一个银行卡号,几分钟的操作,钱就能轻松到账。

而这份容易,也催生了大量的撸网贷群体,但利滚利之下,很多人深陷其中无法脱身。

而暴力催收,又进一步加剧了它的危害。

通讯录被曝光,持续被催债骚扰,每天醒来被天价的账单笼罩,压力之下不少人都濒临崩溃。

如果有了个人破产制度,对于这些人来说,无疑是件好事。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负债人提供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程序选择。

法院会调查其债务来源、财产去向等关键环节。

如果申请人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信息,藏匿、毁损、转移财产等试图利用破产程序进行逃债的破产欺诈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些人或许觉得,如果允许个人破产,是不是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该条例对债务人信息披露、行为诚信有严格要求,它的前提是,任何人不得恶意逃债。

个人破产保护,并不是真的不需要还钱,而是法院会限制你每月的最低收入,多出的钱,银行自动划走,还清欠款期间不能有高消费。

它的优点也很突出,债主在破产受理期间,不能私下催账打扰申请人,这也给了债务人一个喘息的机会。

就像一些媒体所说的那样,个人破产法施行的初衷,是给“诚信而不幸的人”重新开始的机会,而不是给那样恶意逃债的人开了后门。

众所周知,”父债子偿”、“夫债妻还”、“人死债不烂”等等这类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个人破产还被视为一种“没本事”的表现。

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深入,在企业破产制度越来越完善的今天,个人破产的观念也应该被改变。

当然,如网友们所担忧的那样,允许个人破产,就肯定会有恶意逃债的情况出现,这是根本避免不了的事情。



然而,如果因此就否定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那也纯属是杞人忧天。

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只要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到负面因素,从宣传和制度上做好预防,就不怕这项制度会走偏。

说白了,个人破产制度,既能债务人“松一口气”,也是给债权人的一个提醒:放款需谨慎!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你支持个人破产制度吗,来评论区留言聊一下你的看法吧。

点赞、关注、转发、在看都是鼓励,喜欢点个关注吧

封面·配图 / 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