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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冤假错案当事人赵作海因病离世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曾蒙冤入狱11年的河南农民赵作海,于2025年3月23日在商丘因病离世,终年72岁。
1999年,赵作海因琐事被锁定为凶手,在33天审讯中遭受“刑讯逼供”,被迫作出9次有罪供述,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0年,这起荒诞冤案才得以平反,赵作海获65万元赔偿。
出狱后的赵作海因缺乏社会适应能力,先后陷入各种骗局和投资陷阱,五年内耗尽赔偿金。
尽管河南省对6名刑讯逼供的警察追责,但主审法官等人仅被停职调查,最终不了了之。
2014年起,他靠环卫工、抄水表等工作维持生计,晚年因健康恶化多次住院。
赵作海的离世,引发了公众对司法追责机制的持续关注,网友痛斥“65万买不回十一年青春”,呼吁建立终身追责制度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三刀认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这句话在赵作海案中得到了最残酷的印证。
这位河南农民用11年牢狱之灾换得65万元赔偿,却在平反后五年耗尽积蓄,最终带着一身伤病离开人世。
他的故事,是法治进程中一道深刻的伤痕,更是一面映照司法“病灶”的明镜。
有网友痛斥道:“65万不过是贪官污吏的几顿饭、几顿酒钱,却是普通人的11年人身自由,真的是可悲、可叹、可怜!”
赵作海案平反后,河南省启动追责程序:虽然6名涉事人员中有5人入狱,但主审法官、审判长等人好像只是被停职调查,此后再无下文。
这种“替罪羊式追责”,再次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
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疑问:十一年牢狱究竟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是父母离世时无法尽孝的遗憾,是妻子改嫁、子女疏远的家庭破碎,是身体被摧残、精神被凌迟的双重折磨。
遗憾的是,赵作海案的追责已是近年冤错案中“动静最大”的,多数案件的追责最终都不了了之。
这种现象说明:过去办案强调“集体负责制”,导致责任分散、难以追溯;部分责任人退休或异地调动,形成追责盲区。
正如某教授所言:“若无法明确‘谁办案谁负责’,冤错案的土壤就难以铲除。”
除此之外,当年庭审中,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声音微弱”,法官先入为主地将被告人视为罪犯,从而导致控辩双方严重失衡。
这种“有罪推定”的思维,在“命案必破”的考核压力下被无限放大。
虽然,65万元是对赵作海十一年苦难的量化补偿,但永远也无法赎回他被“偷走”的青春。
出狱后,他曾对记者说:“在里面,我每天数着墙上的砖缝过日子,想着要是能活到平反那天该多好。”
可当平反真正到来,他却发现自己已被时代抛弃——不会用手机、不懂网络,甚至无法适应正常的人际交往。
这种“出狱即失业”的困境,或许就是所有冤错案受害者的缩影。
更令人唏嘘的是,赵作海的悲剧并非孤例,而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和一个生命的凋零。
这些案件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司法“腐败”的代价,最终都由最弱势的群体承担。
正如网友所言:“公检法是道德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倘若这道防线破了,百姓将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
当我们送别这位饱经苦难的老人时,更应反思:
如何让法治的阳光真正普照每一个角落?如何让“疑罪从无”不再是纸上谈兵?如何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司法裁判中感受到尊严与公正?
或许,这才是对赵作海们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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