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道路上行走,前方路人突然转身被撞倒,那么你就倒霉了,严重情况下可能要赔偿对方好多万。



听到这话,是不是气不打一处来?明明是对方突然转身导致,为何正常行走的路人还要赔偿,这上哪里说理去。

还别说,这事就是这么个道理,法院法官给出的理由就是,你走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好家伙,2025年第一次听说!



近日,青岛电视台一档普法节目中,一法院的庭长给大家分享了一起真实案例。

具体事情是这样,一女子刘某和一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行走,结果刘某接了一个电话,随即来了一个转身,因为太突然,王某没注意到,两人相撞在一起。



由于刘某年纪有点大,当即被撞倒在地不起,王某看到随即打了120,不查还好,一查不得了,刘某被确定右胫骨创伤性骨折,于是,刘某家属要求王某赔偿。



因为双方协商无果,最终闹上了法院,据资料显示,刘某被判定为十级伤残,于是要求王某赔偿18.8万。但王某不服,认为是对方转身才导致相撞。



随后,法官调取了监控,认为,刘某虽受伤,但是他突然转身导致了事故,所以存在较大的过错。但王某也有问题,他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所以存在次要责任。

最后,法官判决王某赔偿刘某7万元,对于这起案件,判决这起案件的韩庭长还特别自豪的说,此案最后被圆满化解。



然而,让韩庭长想不到的是,这则新闻播出后,引发了网友热议,很多人都替王某鸣不平,更有人指责韩庭长瞎判案。



截至目前,此事已经在网上持续性发酵,翻看评论区,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指责的,大家一致认为这事太离谱了,原本是对方的过错,凭什么让王某赔偿,就因为对方受伤严重?



还有网友气愤不已,直言韩庭长就是另一个王浩,这样的判决,简直就是在给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岗位”,如果后续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效仿,那岂不是造成更大问题?



更有网友表示,韩庭长自以为圆满解决,但实则太讽刺,太打脸了。





随着网络舆论的不断发酵,青岛中院也被牵连了,不少网友纷纷跑到官方账号评论区质问,然而没多久,青岛中院官方就关闭了评论区。



不仅如此,因为这件事发生在青岛,导致青岛文旅也受到了影响,有很多人这是在给青岛抹黑,让大家都不敢来青岛了。



还有就是韩庭长个人,因为这起案件,很多网友把矛头直接对向了他,其个人信息也被曝光了出来,更有人扬言要去青岛找他。

5月9日,此事在网上越闹越大,就连澎湃新闻官方媒体也看不下去了。公开发文质问,走路需要保持安全距离吗?



在这篇长文中,直接搬出了相关法律,质问走路男子的“过错”体现在哪里,所谓的“安全距离”是保持多少合适,所有人走路是不是都得“保持距离”?



为此,报道中还特意举出了一起案例,称2019年,北京一67岁老太太在车站进站口与身后排队的人相撞,结果被对方行李撞倒,脑出血不治身亡。



当时,老太太家人也是要求赔偿62万,但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所有请求。

法院认为老太太转身逆行本身就存在过错,而后面的人根本无法预见,行走安全注意义务应由转身逆行者负责,不应该强加给他人。



对此,澎湃新闻官方媒体评论员认为,应该坚持“谁有过错,谁承担”,而不是“谁受伤,谁有理”,受伤者可以得到同情,但普通人不能被强加义务。



不得不说,这事闹的真叫一个无语,韩庭长看到此番评论后,不知道作何感想,目前,有记者专程电话询问了青岛中院,但对方拒绝给韩庭长联系方式。

估摸着这会韩庭长也后悔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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