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法院判决书中,经常会见到“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项。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不同,哪个不能再起诉?

一、适用法律不同

驳回起诉仅适用程序法,用于判断起诉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也可适用实体法,需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综合判断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二、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

驳回起诉主要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更为多元,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三、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原告实体权利的处理,所以对于驳回诉讼请求采取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性问题,所以对于驳回起诉采取的是裁定的形式。

四、适用阶段不同

驳回起诉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此时法院主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程序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经过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全面审查。

五、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处理,或者说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从而对原告主张的实体权利予以否定的处理。

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后认定不成立,其实体权利无法通过法律得到认定支持。而驳回起诉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作出的程序性处理。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原告起诉未经过法定的前置程序等等。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从形式上看都是原告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二者最核心的区别在于: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对原告的实体权利作出了处理,该判决一旦生效,那么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原告便不能就同一事实、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而在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并未对原告的实体权利进行司法处理,故驳回起诉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如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再次起诉。

周军律师提醒,驳回诉讼请求后不能再以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法院重新起诉,因为判决已经对实体权利进行了处理,根据 “一事不再理” 原则,法院不再受理。而驳回起诉只是对程序问题的处理,原告若符合起诉条件,仍可再次起诉。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关注点赞转发,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