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杨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创新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的“五有”工作法,推动实现了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和社会治理深度耦合,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天(5月7日)上午,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杨浦区推进会举行。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杨浦区委书记薛侃出席并讲话。
竺常贇指出,杨浦区“五有”工作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为做好人民城市新实践、创新发展再出发、振作杨浦“一股劲”“三篇大文章”提供了坚强保证,成为又一个具有杨浦辨识度、杨浦影响力的品牌。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中汇聚矛盾风险预防化解合力。抓实党委牵头推进多元治理,切实构建起多主体参与、多环节联动、多机制协同的“一盘棋”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工作格局。聚焦过程管理推进长效治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预防化解考评机制。用好综治中心推动集成治理,推动辖区内各街道综治中心如期投入使用,确保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要在推动群众参与中激发矛盾风险预防化解活力。把准群众参与的主攻方向,做到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矛盾不上交。拓宽群众参与的方式路径,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群众参与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矛盾风险预防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夯实法治保障中提升矛盾风险预防化解效能。确保严格执法,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持公正司法,有效发挥好司法在定分止争、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终局性作用。推动全民守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群众心中扎根、在社会蔚然成风。
薛侃指出,“五有”工作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杨浦的生动实践,要以深化探索、推广运用“五有”工作法为抓手,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化解矛盾风险,全力守护好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五有”工作法的核心要义和现实意义。“五有”工作法彰显“人民性”,始终坚持走新时代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坚持“系统论”,将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作为系统工程,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构建起前端预防、中端响应、末端化解的完整闭环。注重“法治化”,将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全过程,妥善处理维权和维稳、程序和实体、活力和秩序等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要深化拓展,准确把握推广“五有”工作法的实践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机制,加紧形成具体的任务书和施工图,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矛盾风险排查化解中去,形成党委领导下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深入了解新时代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矛盾纠纷的特点,不断完善相应机制、总结提炼案例做法,精准制定解决方案,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人民满意不满意来检验工作成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尺,建立完善监测、评估、考核一体化机制,统筹兼顾社会稳定大局与群众个性化诉求,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市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黎淑兰,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子龙,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市信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波,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海鹰,区委副书记周嵘,副区长于洋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俊共同启动推广“五有”工作法。
会上,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任勇、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涂龙科发布“五有”工作法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区法院、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殷行街道分别展示“五有”工作法实践成果。
市检察院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晓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志斌,区法院院长王朝晖,区检察院检察长康强参加。
文字 |封辰霏
图片 |朱良城
编辑 |郑潇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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