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古代专门设置了“命民”。所谓“命民”,就是指那些能够尊敬长辈怜恤孤儿,能在利益上面能让,热心于公共事务的。这样的人会被国君授予“命民”的荣誉头衔。

被国君授予“命民”的荣誉头衔以后,他才有资格乘坐华丽的双驾马车。没有荣誉头衔的人不能够乘坐相应的车马,如果乘坐的花将会受到惩罚。

所以说,一个人就算再富裕,但是只要不为百姓不为国家付出的话,也无法过上奢侈的生活。

如果老百姓都崇尚仁义道德看清物质利益,那么就不会因为利益产生纠纷,也不会产生争强凌弱以众欺寡的事情了。

这些,正式唐尧虞舜时代推行的政策,老百姓都不敢触犯律法,所以社会变得安定和谐了。

诗经有云:“告诫天下的人,遵守法度以防变故。”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02

原文

古者必有命民。命民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居事力者,命于其君。

命然后得乘饬舆骈马,未得命者不得乘,乘者皆有罚。故其民虽有余财侈物,而无仁义功德者,则无所用其余财侈物。

故其民皆兴仁义而贱财利,贱财利则不争,不争则强不凌弱,众不暴寡。是唐虞所以兴象刑,而民莫敢犯法,而乱斯止矣。

诗云:“告尔民人,谨尔侯度,用戒不虞。”此之谓也。

03

没什么好补的。

04

我在想,这一篇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到底是天子给的“命民”这个荣誉称号重要?还是能够乘坐华丽的双马车驾重要?抑或者,成为一个“命民”一样的人更重要?

我对这一篇的理解是,能够乘坐华丽的双马车驾更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炫富。

在我看来,这种外在的炫富其实是非常非常低端的。如果一个人真的达成了“命民”的各项标准,他就应该不会在意是不是一定需要乘坐华丽的双马车驾。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这种人应该也不会太有钱。

所以,我觉得这一篇讲的就挺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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