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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中院庭审观摩活动
正在火热进行中!!!
本期主题:
二轮“电动车”也能是机动车?
还要买交强险?
下滑报名参加本期的庭审观摩活动
看法官如何释法明理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某甲与被上诉人张某乙、丙单位、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邀请群众代表届时参加旁听。
案情简介
丙单位将城区绿化养护工程发包给丁公司施工。2023年3月15日,丁公司组织人员在沭阳县常州路宿迁经贸学院11号楼东侧路段对非机动车道旁树木的树枝进行修剪。当日7时14分左右,张某乙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该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宿迁经贸学院南边100米处时,因丁公司修剪树枝人员在路边挥手示意称前方树木要倒了,张某乙便刹车停止在原地,后被同向行驶的张某甲驾驶二轮电动车追尾撞击,导致张某乙腰椎多处骨折。现张某乙主张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90906.8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张某甲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系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其也未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一审法院判决对于张某乙所受损失先由张某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剩余部分再依据张某甲及丁公司的过错程度,按比例向张某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张某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审判团队
审判长 段娜
段娜,一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审判之余,撰写的裁判文书获得省级奖励,多篇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获评全市优秀女法官、市级机关青年学习标兵、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
审判员 孙笑(承办人)
孙笑,一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件,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审判员 殷悦
殷悦,三级法官,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00余件。先后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书记员 刘冉
刘冉,现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书记员。该同志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庭审记录工作,辅助办理了各类民事案件300余件。
注意事项
1.旁听庭审人员需年满18周岁。
2.进入法院需接受安全检查,并出示身份证。
3.旁听庭审时需遵守法庭纪律。
报名通道
1.报名期间:即日起至5月23日16:00截止。
2.报名通道: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3.请等待通知,最终报名结果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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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前请务必带上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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