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傅斯年,曾经是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其后也曾任国立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国立台湾大学校长。傅斯年为人嫉恶如仇,除坚持反共立场之外,担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时,曾公开质疑孔祥熙涉嫌贪渎;后又指称宋子文发国难财,当时百姓早就对这两位「皇亲国戚」多有微词却莫可奈何,傅斯年的仗义之举实大快人心,「傅大炮」之名义亦不胫而走。


为学方面,傅斯年致力于从新解释中国传统文献,不但见解独到,而且对学界多有启蒙之功。1950 年 12 月 20 日傅斯年在台湾省议会答复教育行政质询时突然脑溢血逝世于议场,享年 55 岁。


1917 年胡适返回中国担任北京大学教职。对于当时中国的落后,胡适提出的解方是「健全的个人主义」,他认为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于现状,敢说老实话,敢攻击社会上的腐败情形,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在新文化运动的宣传之下,知识人开始正视自己的喜好与需求,面对当时理所当然的传统价值观,「重估一切价值」是相当重要的论点,因为唯有健全的个人才能有完整的国家。


胡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指出当时「新思潮」广泛流行,它的根本意义只是一种「评判的态度」,「凡事要重新分别一个好与不好」。青年傅斯年浴身其间,反思中国传统的方方面面,发表〈万恶之原〉,矛头直指中国的家庭就是摧残个性、破坏个性「最大的势力」,更直接点明,中国传统婚姻乃是埋没个性的「奴隶生活」:

中国人是为他儿子的缘故造就他儿子吗?我答道:「不是的,他还是为他自己。」胡适之先生曾有句很妙的形容语,说:「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儿子。』我前年也对一位朋友说过一句发笑的话:「中国做父母的给儿子娶亲,并不是为子娶妇,是为自己娶儿媳妇儿。」


这段话虽然近于滑稽,却多少反映了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形。


另一方面,女性在中国古代犹如男性的附属,深受压迫;婚姻方面,绝无离婚自由,只有被「休」的命运。若是丈夫控诉妻子有符合「七出」之行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窃盗」,丈夫即可休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女子若被「七出」(离婚)后会因为名誉问题而使得女子再嫁困难;再加上在传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下,失了夫家依靠的女子根本没有谋生能力。



《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诚如张幼仪在《小脚与西服》上所言,「出家」、「入娼」与「自杀」几乎当时离婚女子的全部选择!随着性别平等意识逐渐萌芽,女子在离婚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南京国民政府于 1930 年公布了从属于《民法典‧亲属编‧婚姻章》的新离婚法,正反映了时代和观念的变迁。


1896 年 3 月 26 日,傅斯年出生,他幼年丧父,是母亲一手带大的。性格刚毅却事母至孝。傅斯年 16 岁时与原配丁馥萃以媒妁之言结合,丁馥萃虽为聊城第一美女兼才女,但是在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傅斯年因为求学与工作的原因长期与丁馥萃分居,再加上两人并无子嗣,这对硬凑的才子佳人终究因为没有交集而以离婚收场。


有关于傅斯年私领域的资料极少,据 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报《金刚钻》报道,傅斯年与丁馥萃离异时付出了一笔为数不小的赡养费。原本丁馥萃所提出的赡养金额为 35000 元,经过亲友多人斡旋之后以 2500 元达成协议。丁馥萃在离异之后既不愿意继续接受傅家金援,也回绝回到娘家的提议,并且宣称这笔赡养费加上傅斯年弟弟给的 500 元将用在每月 10 元的房租,若是 3000 元用完即自戕了结余生,真正的结局如何则未见于史料的记载。




〈傅斯年下堂妻之眼泪生活〉:本剪报出自1934 年 8 月 10 日的小报《金刚钻》。报导多有错漏之处,另外真假难分的地方也不少。除报导的可靠程度受到质疑外,关于报导中赡养费的斡旋、与傅家和娘家的后续、赡养费用尽后的自戕宣告以及是否有那本自传?这些目前都无法进行确认。


另一方面,这笔赡养费对傅斯年而言也是相当沉重的负担,1934 年 4 月 9 日傅斯年给李济与赵元任的信中提到,傅斯年领了所长加给也才月薪 500 元(徐中舒 350 元、陈寅恪 100 元),若是要付 35000 元的赡养费遭是非常沉重的负担,就算最后敲定的金额不到原本十分之一,这对于当时月薪 500 元的傅斯年扣除固定开销后也相当吃力。




俞大彩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有沪江才女之称。学生时期的俞大彩可谓允文允武,不论是文言论理还是白话小说都有发表,她还是沪江女生棒球队的队长。婚后也仍在《独立评论》上发表讨论妇女议题的文章,对比于现代妇女可为毫不逊色。


1935 年 9 月 3 日傅斯年写信给丁文江,他谈到离婚一年中新婚妻子俞大彩管家虽省下不少钱,但因为盲肠炎手术与产子支出更多,信中与丁文江讨论到自己的出版计划以增加收入,希望隔年一月起就能每月付出 150 元赡养费。


1904 年生的俞大彩幼年即接受新式教育,以社会学学士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她不只出身名门,在当时更有沪江才女之称。学生时期的俞大彩可谓允文允武,不论是文言论理还是白话小说都有发表,她还是沪江女生棒球队的队长。




MAJOR SPORTS女生棒球队:队长:俞大彩。


除此之外,俞大彩还担任《沪江年刊》编辑部美术主任,婚后也在《独立评论》上发表妇女议题的文章。傅斯年与丁馥萃离婚后便与其结婚,这时俞大彩成功的扮演傅斯年心灵伴侣的角色,傅斯年给妻子的家书,呵护关爱之情满纸盈溢;无论大事小事,彼此坦然交流,互动亲密。而这种亲密的互动与丁馥萃却无法形成,或许这就是傅斯年坚持离婚的主因。



俞大彩为上海沪江大学社会学学士


以这件事而言,傅斯年所付出的赡养费不只标志出知识人对个人主义的实践,更可以看到保障女性权益观念上长足的进步,以「冲破束缚的文明代价」为题当不为过。


「终身大事:胡适及其友人的婚姻人生」特展是胡适纪念馆回应五四新文化运动一百周年所精心策划。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除了广为人们讨论的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之外,我们想呈现的是另一种更加贴近生活周遭的视野,借由胡适、陈衡哲、赵元任、傅斯年、徐志摩以及鲁迅的婚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现在想当然耳的婚姻自主以及男女平权都是经过血淋淋的争取。


举凡现在所言「婚外情」、「离婚」、「遗弃」等议题早在历史上层出不穷,而五四新文化运动时代正是旧制度与新观念冲击与激荡最强烈的时代,从他们面对婚姻人生的无力、无奈或无情,到我们认知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这条路并不轻松,轨迹更值得重访。诚挚邀请各位驾临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来看看这段曲折但是有趣的故事。

作者:岑丞丕 来源:清音轩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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