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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现将 征集成品油非法违法线索公 告如下:
一、征集非法违法线索情形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证照不齐、证照过期从事成品油经营、仓储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等行为。
(二)利用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和非法流动加油站(点)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等行为。
(三)违法向流动加油车供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四)在建筑工地、物流集散地、厂矿企业、仓储、批发单位等场所私设加油装置对外经营成品油和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的行为。
(五)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通过添加其他化学成分进行混兑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醇醚燃料、醇基燃料、调和燃料、轻质循环油等车用燃料等行为。
(六)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等行为。
(七)走私成品油的行为。
(八)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偷换加油机计量主板、计量芯片、编码器作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7-6229700或者12345。
举报邮箱:wnxswj2025@163.com
现场举报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凤山大道行政中心C区405威宁自治县商务局办公室。
邮寄举报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凤山大道行政中心威宁自治县商务局。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涉及成品油非法违法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威宁自治县商务局
2025年5月17日
编辑:马召凤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赵 杰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