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问答
鹮鹮带你来盘点~
陕西日报:加快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是支撑生态保护监管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有关工作。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副站长高艳芬
生态质量监测是客观准确掌握区域生态状况、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及成效评估的基础,与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相比,生态质量监测的内容更丰富、指标更复杂、手段更多样,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以物种多样性、生境为监测对象,以突出监督、发现问题、积累数据为目标,关注生物群落物种组成、结构、功能等。
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印发的《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2023年,生态环境部启动组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工作。经我厅会同中科院、西农大、陕科大、相关市级监测站等单位积极申报,2023年11月,陕西秦岭站(森林)和陕西黄土高原站(森林)获批为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2024年12月,陕西巴山站(森林)、陕西马栏站(森林)、陕西渭北关中站(农田)、陕西西安城市站(城市)、陕西榆林站(荒漠)、陕西渭南站(湿地)获批第二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目前,我省的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数量达到8个,从要素上涵盖了城市、森林、农田、荒漠、湿地等主要生态要素,从地域上覆盖了关中、陕南和陕北区域。
此外,按照我省不同生态系统类型,我厅统筹规划全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布局,目前全省共布设有503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基本实现了对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空间以及生态脆弱区的全面覆盖、重点监测。可以说,我省已初步构建形成“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样地”的生态质量监测网。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积极发挥各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和样地监测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卫星资源、无人机、地面监测等手段,立足重点监管区域监测需求,发挥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协同效用,积累生态系统长期监测数据,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测“吹哨人”职责,有力支撑我省的生态保护监管。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招贤纳士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
陕鄂签订汉江流域(鄂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