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5月16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黄佳美 陈虹)记者从深圳市公证协会获悉,为平衡债权人、债务人权益与盘活不良资产,深圳市先行公证处联合法院开展“执行+公证带封带押过户”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并于近日成功办结深圳市首宗“带封带押”过户案件,为不良债权处置开辟“法治化+市场化”的高效解纷新模式。
该案中,张女士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后因贷款逾期构成违约,银行依公证债权文书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其抵押房产。此时,买家李某有意购买该房产,但房产因抵押及查封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交易陷入僵局。
今年5月,在法院主持下,银行与张女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公证处基于三方需求,引入公证提存机制,构建全流程资金监管体系。公证处首先为交易资金设立了独立提存账户,明确定金、首期款、按揭贷款等资金均通过提存账户划转,由公证处担任中立第三方监管资金流向。随后,公证处对张女士与买家李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及《确认声明书》办理公证,明确约定定金由居间方代收后提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待房产解押手续启动后释放给张女士。首期款由买家存入公证处提存账户,经银行确认收款后,公证处协助办理解除查封及抵押登记。买家申请的按揭贷款由银行审批通过后,直接划入公证处提存账户,专项用于清偿张女士剩余债务。根据不动产登记进度,公证处分阶段释放资金,确保每笔资金使用符合《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防范资金挪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