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6日,朱某的儿子豆豆(化名)出生,不久被确诊新生儿肺炎、呼吸衰竭、先天性肾积水等重症。之后,朱某多次拒绝配合治疗,将孩子遗弃在医院数月之久。近日,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朱某因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豆豆出生后不久即转至上海市儿童医院,经救治,豆豆病情初步稳定。然而,朱某却在豆豆转院3天后悄然离沪,返回哈尔滨。上海市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挂号信等方式联系朱某,要求其前来商讨孩子治疗事宜,签署手术同意书并补缴费用,但朱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交通不便”等各种理由推脱。

尽管如此,医院仍按计划给豆豆做了手术。同年5月23日,豆豆符合出院条件,院方向朱某提出可暂缓缴费先行接回患儿,但朱某仍置之不理。意识到朱某行为可能涉嫌遗弃,2024年7月23日,上海市儿童医院强制报告联络员向普陀检察院反映情况。

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并将线索同步移送至公安机关。民警与检察官多次致电朱某,明确告知其监护义务及遗弃罪的法律后果,敦促其接回豆豆。朱某不仅一再拖延搪塞,甚至对妻子张某隐瞒实情。原来,妻子张某产后返回哈尔滨休养,一直由朱某负责对接孩子治疗事宜。期间,张某多次提出想前往医院探视孩子,均被朱某以“医院禁止探视”“病情未好转”“在沪无住处”等借口阻挠。直到检察官、民警主动联系,张某才得知儿子已被遗弃在医院长达五个月。

2024年9月24日,朱某最终返沪接回豆豆。到案后,朱某承认遗弃事实,承诺补缴医疗费用,当场签署分期还款计划,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考虑到上海有更好的医疗条件,朱某将豆豆暂时交由祖母在沪照料,自己通过实地和视频的方式定期探望,并定期给予抚养费。

虽然朱某已将豆豆接回,但之前的遗弃行为仍需追责。检察官认为,朱某明知幼子病重却拒绝履行监护义务,遗弃行为长达五个月,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构成遗弃罪,遂以遗弃罪对朱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朱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审结后,监护权存续问题成为焦点。考虑到原生家庭对幼儿成长的重要性,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结合社工调查报告显示朱某家庭具备监护能力及意愿,检察机关决定暂不撤销其监护权。

由于朱某在哈尔滨务工,目前在哈尔滨接受社区矫治。为此,普陀检察院启动“属地+异地”“线上+线下”跟踪监护资格动态考察,设计监护资格考察表并委托哈尔滨当地司法局对朱某监护能力进行量化评价,同时由青少年社工每季度跟踪豆豆身心状况,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确保监护落实。

目前,朱某已将豆豆从上海祖母家接至哈尔滨抚养,后续检察机关将进行动态跟踪考察,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护资格评估,并会同青少年社工动态调整家庭教育指导情况。同时,检察机关及社工拟在缓刑考验期届满前再次至其家中,实地考察孩子的成长及抚养情况。

原标题:《将出生不久就病危的儿子遗弃在上海市儿童医院,男子因遗弃罪被判刑》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王闲乐 通讯员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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