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涉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对已退市的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该案中对康得新的索赔金额高达51.47亿元,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作为被告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次诉讼最初于2022年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现因管辖权变更移送至苏州中院审理。北京银行在公告中强调,本次移送仅涉及管辖法院变更,诉讼请求等未发生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内容,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了三项主要诉讼请求:一是要求被告一康得新赔偿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及相应佣金154万元、印花税514万元;二是要求包括北京银行在内的其余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要求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表示,经初步评估,由于该案被告主体多达十一个,且北京银行及其西单支行并非第一责任被告主体,公司认为本案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北京银行首次因康得新案件被起诉。2023年4月,佛山农商行也曾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将北京银行等六名责任主体告上法庭,索赔6244.11万元。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是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影响重大的案件之一。2019年初,康得新因无法偿还15亿元短期融资券而爆雷,尽管其财报显示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上有122亿元资金。后经调查发现,康得新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归集使用。
2020年,北京银行因在康得新事件中的相关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包括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6个月,并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3940万元。此次51亿元的连带赔偿诉讼,标志着康得新案件的余波仍在持续,对北京银行的影响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