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妇联组织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职能优势,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今天(5月14日)下午,在第32个“国际家庭日”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举行“筑爱家庭 护航未来”维护家庭权益专题活动,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发布《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王剑璋出席活动。


专题活动现场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妇女儿童是营造和谐文明家庭的重要纽带。近年来,上海法院与妇联组织积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这一使命,始终保持深度、密切、稳定的合作。

家庭暴力伤害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合作协议》明确在联动机制、数字共治、法治宣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实施意见》以“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为总体目标,建立反家暴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协同治理能力与水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王剑璋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合作协议》

《实施意见》注重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联防联动,实现涉家暴纠纷早发现、快响应、妥处置。如建立健全涉家庭暴力案件“绿色通道”,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高效执行。

二是强化弱势保护,及时回应家暴受害者的“急难愁盼”。如对于当事人举证困难的,人民法院可通过调查令、家事调查等机制,加大调查取证力度。

三是强化数字共治,提升反家暴协同治理水平。要充分利用上海市大数据平台,加强反家暴数据的协同共享等。

四是强化长效善治,促进涉家暴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协同开展反家暴普法活动,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指引,提升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与水平等。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活动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精选8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予以发布

目录


“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目录

据悉,这8个优秀案例聚焦妇女儿童现实困难,展现法院和妇联依法维护家庭权益的坚定决心。其中,案例1中,人民法院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制止分手后跟踪、骚扰、纠缠妇女等侵害人格权的不法行为。案例2中,人民法院以男方家庭无权处分为切入点,重新分配宅基地动拆迁利益,充分保障离婚妇女及其子女的农村宅基地权属利益。

优秀案例还体现了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依法充分满足合理需求的导向。如案例4中,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达成“诉中抚养协议”,避免离婚分居期间因子女抚养、探望激发矛盾,亦为离婚后理性共育子女奠定基础。案例6中,人民法院明确探望子女不仅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父母的义务,充分满足青春期孩子要求父亲探望的合理诉求。

“期待协作机制的签订可以助推法院和妇联更加紧密合作,切实提升反家庭暴力工作效能。”王剑璋表示,双方要坚持共享共治,筑牢社会治理屏障。探索基层“三所一庭”+妇联工作模式,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基层法庭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落细落实,提升妇女维权能级。围绕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关爱帮扶。围绕婚姻家庭矛盾,不断完善诉讼和非诉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联防联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普法宣讲活动,切实维护好风清气正长治久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光贤就深化反家暴协作、助力上海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坚持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合作机制落地见效。要秉持“小案大民生,家事即国事”的理念,零容忍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等特色机制向系统性实效性深化。用好鲜活案例,着力发挥法治引领家庭风尚作用。要持续扩大优秀案例的宣传覆盖面,以“润物无声”的法治宣传产品涵养优良家庭家教家风。强化数字共治,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要充分利用好司法大数据“富矿”,深入挖掘其背后妇女儿童权益综合治理的风险漏洞,通过大数据共享推送等途径,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社会等五大保护深度融合,营造和睦文明幸福的家庭关系。

代表委员点评

卞 华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虹口区工作站站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协同履职,不断加强在反家暴联动、帮扶救助等方面合作,推进完善预防管控、发现报告、联防联动,持续创新反家暴工作机制。近年来,我们接受上海法院委托,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做好延伸、辅助工作,包括调解、探望监督、调查、评估报告等等,也盼望着未来更好推动社工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反家暴工作,在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服务,让反家暴工作形成全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守护家庭和谐的良好局面。

张玉霞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妇女儿童是营造和谐文明家庭的重要纽带。本次协作及案例发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及时回应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突出问题、推动上海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案例中儿童权益代表人、社会协作机制等好的做法能够推广与深化。未来,我也希望在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中,能与两家单位有更多的对接,共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贡献力量。

许 莉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此次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以及配套实施意见的发布,为反家暴工作搭建了坚实的制度框架,体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在维护家庭权益上的紧密协同。“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以鲜活的实践样本,为未来反家暴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范式。期待未来能有更多专业力量融入,通过加强跨学科合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在实践与理论层面不断创新,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

文字:汪远、官晔

摄影:钱成

责任编辑:郭燕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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