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滨州公安交警于5月13日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期间,全市交警紧盯涉酒违法的打击和宣传教育,显性用警,亮警灯、见警车、见警力,全市设置检查点73处,出动警力461人次,现场查处酒醉驾43起。
行动中,主要 围绕饭店、酒吧、大排档等场所聚集地,集中优势警力开展不间断专项整治。同时,按照酒驾醉驾发生规律,实施错时查处、延伸查处,实现查处的全时段、全空间覆盖。
滨州交警将保持常态化、不定时、不定点严查酒后驾驶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案例曝光】
5月13日晚21时52分许,驾驶员孟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2***6的小型汽车,在滨城大队设置的检查点以西约10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大队骑警中队民辅警立即上前检查,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5月13日晚,经开大队在黄河四路某路段附近设卡开展酒醉驾集中查处行动。当晚21时4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 MF***9 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关卡,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测试,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4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王某某实施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5月13日夜间,高新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21点13分在新五路高十路段执勤交警对车牌号为鲁M****5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5月13日20时40左右,惠民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对车牌号为鲁M3***8的小型轿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后对该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 23mg/100ml。民警对其进行询问,驾驶人翟某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转发提醒,引以为戒!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