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刘治军 柴玺雯
在当今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新业态和新生活带来商机和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监管和维权的困难。“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了诸多人的烦恼与不安,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势在必行。
2025年2月,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政务公开时,未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标识化处理,相关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被完整公开,涉及群体达500余人。其中,最长公示时间已超期限5年,在此期间,公示信息可一直被随意查阅、下载,极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贾雪表示,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的责任,致使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3月5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审查力度,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已超过公示期的信息进行删除,对需长期公示的信息经标识化处理后重新上传,并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注意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小组展开调查处理。两周内,对本单位已公示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共删除相关信息500余条;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为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跟进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履职及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认案涉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已被依法撤除,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已消除。同时,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宣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意识,全方位织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拓展网络治理领域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落实,不断丰富办案实践,凝聚更多理论共识,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