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或调解有错误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那么,当事人应该如何申请再审呢?
当事人在提出再审申请前,应围绕管辖法院、申请人主体资格、申请再审期限、再审事由确定等多方面进行详细地准备。本文对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梳理,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哪些民商事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其中,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限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二、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申请人举证证明原审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
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如不服原生效裁判和调解书有权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受理的大多数申请再审案件都是这类情况。
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案外人,应当先提出执行异议。如不服执行异议被驳回,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对于原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而言,可以不经过执行异议程序直接提出再审申请。
上述当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人有权申请再审。
三、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原则上当事人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上一级法院”是相对于“原审法院”而言的,当事人未上诉、一审裁判生效的,原审法院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经过二审程序,原审法院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法律、司法解释等文件有特别规定的,遵从特别规定。
四、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再审期限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原则上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五、再审应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符合申请再审情形的证据材料等。
六、再审申请书应该怎样写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审法院名称和原审裁判文书、调解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事由(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并重点围绕再审事由阐述相关事实和理由,避免仅将一、二审的诉状做简单修改,或笼统写“原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周军律师提醒,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而申请再审是在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情况下的特殊救济程序,具有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关注点赞转发,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