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李律看到的庭审笔录并不完整,甚至部分意思还被记录反了。鉴于庭审记录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因此李律并未在笔录上签字。



李律查看笔录发现,4名被告均已在庭审记录上签了字,并且且落款日期皆是4月15日。李律非常震惊!

回溯4月15日当天,庭审直至晚上11点多方才结束,法庭宣布5日内通知笔录签字。李律清晰记得,自己是最后一个离开第二法庭的,当时法警还在一旁催促他们尽快离场。当李律走出法庭时,已然是深夜11:30。

李律质疑,那天自己离开后,难道被告们又折返回法庭签字了?要知道,庭审记录多达48页,每页下方都需签名,如此一来,全部签完恐怕都到第二天了,正常情况下落款理应是4月16日。况且,下半夜进行签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吧?!



实际情况就是4月份开庭,5月份签笔录,为什么要倒签日期呢?!

李老师在直播间给大家普法。期望相关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能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切不可破坏司法的诚信与公正。

李律始终相信阳光司法,相信法律,相信秩序!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