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想,有朝一日我竟然还能追回被骗资金。你们给我打电话时,我真以为你们是骗子!”上海的邓某拿到被骗的14.9万元后激动地说。事情的原委还要从邓某“投资股票”说起。
神秘来电,操作股票可获取高额回报
某日,邓某接到一通来电,对方称可以帮助其操作股票,以低于收盘价20%购买“大股东减持的股票”,待获取高额利润后,双方进行分红。为了获取邓某的信任,对方还主动添加了邓某的个人微信。邓某对此深信不疑,几天内连续向指定账户汇入13笔资金购买股票。等到邓某提现不能时,才惊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逐条核对流水,确定邓某受害人身份
与此同时,被告人俞某、周某、方某在提现诈骗所得资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成功冻结涉案资金40余万元。案件移送到法院后,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刑庭员额法官连文涛和法官助理陆渝宁仔细翻阅卷宗,全面掌握包括邓某在内的12名被害人的诈骗时间、诈骗金额、资金流向等信息,并对涉案相关账户案发前后一个月内近千条转账信息、银行流水进行比对,以此确定钱款来源、资金走向,最终确定扣押在案的40余万元中,有14.9万元系邓某“投资股票”的钱,应当依法发还被害人。
快速移送执行,及时发还被骗钱款
案件生效后,连文涛根据被害人信息制作发还名单,第一时间向本院执行局移送执行,并与执行法官沟通交流案件的执行内容,确保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扣押在案的款项发还各被害人,及时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邓某在收到发还的诈骗款项后,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邓某还向连文涛和陆渝宁寄送锦旗,以示感谢。
下一步,启东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侵财类犯罪过程中,通过强化跨部门协作、创新财产查控机制、构建涉案财物快速处置通道等举措,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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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