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相关消费市场健康发展,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相关问题线索。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宣称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夸大药品功效疗效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康养旅游等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电话营销等方式引流,或者通过制造虚假口碑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药品、保健品的虚假宣传行为;
(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线索,除通过手机拍摄的方式向我局提供线索外,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四、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来信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管局,邮编:214023。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5年9月30日
二
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全市涉企收费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政府部门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收费、超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承担行政委托事项费用;下属单位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等。
(二)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收费。开展评估评价、研究论证、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中只收费不服务,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专家评审费、预审费转嫁给企业等;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
(三)金融领域收费。超过总行价目表自立项目收费,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抵押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等。
(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登记备案工作中强制收取费用,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组织考试培训工作中违规收取证书费、年审费等,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取费用等。
(五)交通物流和口岸收费。进出口环节堆场、货代船代等主体代收费不合理加价、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违规截留应返还的二次查验费问题等。
三
线索反映渠道
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通过电子邮箱反映的,在邮件名称中注明“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通过邮寄信件反映的(建议使用EMS),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电子邮箱:wxscjgjjc@163.com;邮寄地址: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管局713室(收),邮编:214023。
四
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务必提供线索涉及的企业名称、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反映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进入和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以及不涉及涉企乱收费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扫码下载附件
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登记表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采集:蔚来
校对:缪敏
责 编:李旭
编审:朱琰
来 源 :无锡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