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青岛一老人走路转身撞人获赔7万一案,居然还有反转,事情并非韩庭长所说,是他表述不当,引发了误会。



5月10日,随着事情在网上的持续发酵,整个青岛都因这起案件被牵连,网上更是出现了“行人安全距离”的各种讽刺讨论。

为此,央视某栏目记者联系了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终于得到了案件真相。



据法院专职委员介绍,这起案件真实发生在2023年5月,被撞原告是一名59岁的大妈,而被告也是一名29岁的女性。

事发时,大妈在道路上行走,期间放慢脚步接电话,接着停下缓慢转身,这个时候,一女子从后面驶来,期间她还在东张西望,没有注意到前方的行人,随即发生碰撞。





事后,大妈检查右股骨创伤性骨折,判定为十级伤残,最终经过法院协商,女子赔付7万元给大妈。







因此,网上所谣传的一些信息,存在一定误解,首先,撞人的是女性,而不是男性。





其次,韩庭长所说的大妈“突然转身往回走”,与事实不符合,实际上是大妈缓慢转身后站住了,与后面行人有一定距离。



其三,关于韩庭长口述的后方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也存在表述不当,真实情况是,后方女子左右张望,且快步向前,没有注意到前方行人。



关于这起案件,法院专职人员还透露,此事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协议,女子同意赔付大妈7万元,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截至目前,女子已经赔付给大妈一大半赔偿款,且双方并未发生争议。

最后,对于青岛中院韩庭长在描述事实不准确,造成网友们误解一事,法院专职委员表示陈恳道歉。





除了口头回应外,法院还曝光了此案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大妈转身后,停止了脚步,而后方的女子,很快的往前走。

因左右张望没有注意到大妈,以至于直接把大妈撞倒在地,所以说,这事原本就是一个误会,根本原因不是没有保持所谓的安全距离,而是女子走路没看路撞了人。

看到这个消息,不少网友终于松了一口气,差一点以为青岛中院是个不负责任的法院,一切都是韩庭长自己没搞清楚。



从曝光视频里,也可以确定,法院对此案的调解,并没有什么过错,后方女子的确存在次要责任,赔付7万理所当然。



因此,有网友认为,法院应该早点爆出视频,避免网友们自行补脑,造成误会。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事不能怪罪网友,要怪就怪韩庭长,作为法官,他自己都没完全了解案件详细过程,错误的表达引起误会,这不应该是一名法官所为。





就因为他的口误,给青岛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应该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因此,有网友气愤表示,应该将韩庭长进行开除或者处分。



有一说一,这事闹的太荒谬了,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不是简单的道歉就能完事的,这是误导大家引发矛盾,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严肃性去哪里了。



个人觉得对于韩庭长,还是应该给予一定处罚,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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