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本报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获悉,上海闵行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3·4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5年3月4日,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986号梅陇大居在建工地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为梅陇大居,建设单位为上海正峰美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上海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明,2025年3月4日6时30分许,上海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带班长邬某胜带领公司普工谭某全,架子工谢某山、李某广至闵行区双柏路986号10号楼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到达上址后,谢某山、李某广、谭某全三人登上该楼脚手架四层,谢某山、李某广(当时均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挂钩进行了挂点固定)负责拆除槽钢层处的钢管,谭某全(当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未进行挂点固定)负责将拆下来的钢管进行归置并清理杂物。9时许,正在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的谢某山、李某广听到有人喊叫,即查看发现谭某全已从脚手架4层顶部摔至地面(距离地面落差约12米)。谭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组经现场勘查,发现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双柏路986号10号楼南侧脚手架处,该脚手架已被拆至第四层,该层脚手架无防护措施,现场也无视频监控。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在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且未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需要指出的是,据调查报告披露,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李某于3月3日晚通知上海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俞某建因大风蓝色预警,故暂停3月4日所有危险作业(含高处作业)。事发当日6时30分许,上海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带班长邬某胜见风不大,遂自行安排谭、谢、李三人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3月4日上海同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员在事发当日巡查中发现有作业人员有高处作业行为并进行了劝阻,但现场作业人员未停止作业。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上海广厦集团第九建筑有限公司、该司带班长邬某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调查组建议进行相应处理。
此外,调查组还建议对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警示约谈。(文|中国基建报 余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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