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沧区出现了一个案子,因为将近60岁的女子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男子王某走在后面,没有突发状况下,刘某猛然间,迅速地一个急转身,撞上王某,致使刘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

刘某上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18万8千!

韩法官最后判定王某因为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赔偿7万元!





问题来了,好像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行人间的距离吧?有吗?在哪里?

没有的话,这安全距离是不是自创的?

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那么请问多少才算安全距离?得说个范围啊!说个标准啊!以后我们要遵守,好保持安全距离!

可是问题来了!行人不保持安全距离,那么下面这些情况应该怎么办?

车站、动车、还有景区,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试问怎么保持安全距离?









看看这些图!这种情况你怎么保持安全距离?还请英明的大法官来解释一下!

辽宁鞍山曾有过这样的,小伙子和一个大妈争吵,大妈向着小伙子身上碰。

小伙子闪了!嘴里念叨着:“别碰我!”

年轻人不讲武德,居然闪了!大妈大意了!因为年轻人不会闪!大妈摔倒了!

大妈因此在医院医治了16天,在家里休息了15天,最后把年轻人给告上法院,索赔13734.84元,最后年轻人承担30%,赔偿3391.45元。

为此,问题来了:

万一在我的前面有一个走得很慢的老人,他随时会转身回头,我要和他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可是后面也有这样的老人走得很快,也像大妈那样要往我身上撞!

我要是不讲武德,居然闪了!也得像年轻人那样了!

可是我走快了,我又不能和前面的老人保持安全距离。

那么我是停在原地不动等后面的老人撞上来?那还得担责任!



还是直接就躺平在地上,一动不动?以此来化解危机?

万一,我是说万一啊!前面老人一个急转身,后面快走的老人也上来,然后两人齐倒,说我绊倒了,这不是更倒霉?

难道是得尽量地往边上,有墙尽量抱墙脚,路边有树就要八爪鱼一样抱着树,不让身体有绊倒他人的可能,还要高声呼喊:“小心!地上有个穷人!”



摆明家里无矿,是个穷人!还负债累累,这样可以避过一劫吗?

在面对着这样的情况下,我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也不知道各位网友有什么好招数可以化解吗?



要不,还是有请以下这几位法官来解答一下吧!我想这问题,还是有很多人想要知道正确答案!应该怎么做的!

毕竟我们也想学学嘛,好应付生活中出现的难题啊!我们只是普通人!家里没有矿,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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