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84个自问自答里竟然有39个同样的答案!它的含义是什么?

李圣律师的三个28问,直接再现了415庭审现场细节,不但让广大网友明白了真相,也让那些参与庭审的蜀黍们蒙头转向。三个28问提出来有几天了,截至今天,没有看到一个蜀黍出面回答。

你不回答,李圣律师自己来回答。

刚才,再次阅读了李圣律师的一问一答,有新的感受,有新的体验。

李圣律师名为一问一答,实际上是84问、84答,而84正好是三个28。也就是说,李圣律师把自己提出的三个28问,一一作了回答。

阅读发现,李圣84个自问自答里竟然有39个同样的答案!即“这事不能说得太细”。84个自问自答,竟有39个“这事不能说得太细”。那么,它的含义是什么?

比如,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合议庭成员?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检察员为什么戴口罩,又不核实身份?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为什么不当庭核实出庭检察员助理身份姓名?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检察员戴着一模一样的口罩,是和被告人统一发放的吗?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多次强烈申请,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摘下口罩?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第一被告人王某晶,在我办公室里,那个狂称刚从监狱里出来的人和你什么关系?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第一被告人王某晶,谁帮你删除的手机数据?谁指导你篡改毁损重要证据的?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为什么要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瘆人的惨叫?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我的眼镜呢?最终交到了谁手里?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问:能让三个证人坐在下面旁听,就是不安排出庭,合适吗?答:这事能说得太细。

问:这些人是不是H·E势力?答:这事不能说得太细。

既然有39个同样的答案,那就对应着有39问。39问,既有问蜀黍的,也有问被告的,然而,作答的都是丁槌子。也就是说,这39个“这事不能说得太细”都出自丁槌子之口;或者说,都是丁槌子的难言之隐。

我们都知道,庭审有规范,庭审有要求。那么,庭审还有私密吗?415庭审,本来就是一个公诉案子,理应公开审理。既然能公开审理,就证明所有的庭审细节都能在阳光下晾晒。试想,假如415庭审真的公开审理的话,丁槌子说的39个“这事不能说得太细”,岂不是真正暴露出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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