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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里挤挤,还能坐下”

“一小段路,一会就到了,前面没交警”

很多驾乘员都是抱着

“挤一挤”

“没交警查”

的侥幸心理

试图蒙混过关

殊不知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不负责任的表现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引以为戒!

曝光台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正路镇双川公路

车牌号码:蒙B369**

违法行为:客车超员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正路镇双川公路

车牌号码:川XFH1**

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芦草公路

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

处罚结果:驾驶证3分,罚款200元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0日

违法地点:芦草公路

违法行为:货车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超员的危害

一、容易爆胎、失控

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严重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二、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三、无座成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科普小知识

“很多驾驶员认为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发生意外或事故,也是极其危险的。

景泰公安交警提醒您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安全出行交规不可忘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景泰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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