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里挤挤,还能坐下”
“一小段路,一会就到了,前面没交警”
很多驾乘员都是抱着
“挤一挤”
“没交警查”
的侥幸心理
试图蒙混过关
殊不知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不负责任的表现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引以为戒!
曝光台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正路镇双川公路
车牌号码:蒙B369**
违法行为:客车超员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正路镇双川公路
车牌号码:川XFH1**
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日
违法地点:芦草公路
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
处罚结果:驾驶证3分,罚款200元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0日
违法地点:芦草公路
违法行为:货车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超员的危害
一、容易爆胎、失控
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严重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二、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三、无座成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科普小知识
“很多驾驶员认为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发生意外或事故,也是极其危险的。
景泰公安交警提醒您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安全出行交规不可忘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景泰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