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为保护和传承武陵山区(渝东南)优秀民族文化生态,日前,重庆市四中法院、黔江区政府、黔江区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各方将坚持依法保护、系统推进、支持引导、协同共治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司法支持、多元协同的现代化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治理体系。
据悉,《协议》秉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念,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文化基因,致力于为新时代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打造独具特色的“黔江样本”。
在《协议》内容层面,各方将从多个维度精准发力。在多跨协同配合方面,由黔江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人民法院与文化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市四中法院、黔江区法院则着重加强司法环节的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等工作衔接,确保各部门之间沟通顺畅、协作高效。在案件办理环节,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民族文化知识产权;黔江区政府将在证据收集、专业支持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共同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地审理。
《协议》明确提出,市四中法院、黔江区法院将积极打造司法保护基地。在重庆市民族博物馆挂牌成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在相应人民法庭设立民族文化示范法庭,并在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的土家十三寨等景区设立司法保护示范带,通过实体化的平台建设,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在司法创新方面,法院将积极探索多种创新保护机制,将文化空间纳入环境资源审判特别保护范畴,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筑牢司法屏障。此外,还将在渝东南非遗展览馆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非遗体验站),让青少年在体验非遗风采魅力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实现法治与文化传承的有机融合。
针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法院将及时制发司法建议;黔江区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以此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形成司法与行政保护的良性互动格局。此外,双方还将围绕民族文化生态保护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为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保护意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文化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动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的司法保护工作,为区域文化发展与传承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市四中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院将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民族文化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司法保护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成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武陵山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与发展,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