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猥亵女子只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究竟是重还是轻呢?

近日,在沈阳市一脱口秀演出的现场,一名男子公然猥亵女演员。现场观众看到后,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当场将男子带走。



随后,警方也是公布了对这名男子的处罚,男子因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事发当天,这名男子前往沈阳市一万达商场观看脱口秀表演,并购买了前排座位。在女演员下台与观众进行互动时,这名男子将手伸到了女演员的大腿根部。感觉到有人摸自己,女演员当即一个转身,面无表情的看着这名男子。



现场的观众也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刻,刚开始观众还觉得这是剧本,因为这名女演员经常在表演时讲荤段子。而“摸腿”一被当做一个节目效果,时常被女演员提及,可让女演员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人把段子当真。



不少网友都对这次的处罚结果表示质疑,毕竟男子的行为比较恶劣,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还是太轻了。如果增加拘留天数,并且处以高额罚金,那么肯定会让不少人产生畏惧,从而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



那么我国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猥亵他人的处罚有两种,一种是刑事处罚,另一种是治安处罚。

如果嫌疑人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的,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受害人是儿童或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所面临的处罚也会适当加重。



而本次事件构不成胁迫,所以只能对男子处以治安处罚。这种情况适用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会处以5到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果受害人需要男子进行赔偿,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等。但是这名女演员应该不会这么做,毕竟通过这次的事件,也让不少人都知道了她,也间接的增加了她的知名度。

对此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表示,虽说男子的做法有点过分,但是女演员在平时也应该少开这种玩笑,说不定就会有人利用这个借口对女演员进行猥亵。



也有网友表示,不能因为他是脱口秀演员,就可以在舞台上讲“荤段子”。女演员也是公众人物,每一句话都可以影响台下观众的行为,所以本次事件女演员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这相当于变相的“诱导他人犯罪”。



也有网友认为,对男子的处罚有点重,毕竟男子是买了门票的。而脱口秀一直被称为“冒犯的艺术”,许多观众就是为此而来的,而男子的本意也应该是和女演员开个玩笑,不至于接受这么重的处罚。





小编认为,虽然脱口秀表演经常讲一些有颜色的玩笑来与现场进行互动,目的就是为了带动现场气氛,但也不能成为男子犯法的理由。不管是出于什么心理,只要触犯了红线,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脱口秀也应该不断进行改进,不能老是依靠讲荤段子来吸引观众,要传播一些正向的观点。

各位网友有什么看法和意见,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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