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全力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

  在这起合同纠纷中,被告杨某某、朱某某以及第三人卢某某经判决,要求限期内返还原告楚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判决生效后,由于第三人卢某某拒不配合返还该房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以张贴腾房公告、电话告知、短信通知等方式,督促卢某某主动搬离房屋,并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房屋我使用七八年了,租金也正常缴纳,如今合同尚未到期,我不同意搬离。”卢某某对法院生效判决、腾房公告等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配合腾房。

  第一次上门做工作,面对情绪激动、拒绝搬离的卢某某,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安抚其情绪,解读法律依据,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腾退义务。商铺租金的损失和商品积存的压力,让卢某某一时难以接受搬离房屋的事实,并声称不愿腾房,腾退工作陷入僵局。

  了解到卢某某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在严正释明拒执的法律后果,发放风险提示告知书的同时,继续登门与其沟通交流,耐心倾听诉求,疏解抵触情绪,帮助其分析利弊,寻求妥善的救济途径。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与耐心协调下,卢某某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体会到善意文明执法的温暖,最终主动搬离涉案房屋。

  随后,申请执行人楚雄市某房地产公司向法院赠送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与感谢。

  法官表示,善意执法绝非对法律的让步,而是在坚守法律尊严的同时,充分体察当事人实际情况,兼顾其合法权益。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倪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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