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今天来讲一讲被网友们称为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的“龙治民案”。

1983年到1985年三年间,龙治民制造了建国以来最大的杀人案,他在自己家中连杀48人,挖了三个大尸坑,将尸体埋尸院内,案情甚至惊动了中南海与国务院。

就连一些外国媒体,如“BBC”、“美国之音”、“西欧新闻中心”等,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了这一凶案的消息,也积极地对外报道。

很多本地人说他杀死的不止48人,但是碍于危害性巨大,对公众报出的数量更为保守一点。

多年后,每当提起龙治民这个“矮子恶魔”,商县的很多80后都有记忆,因为他们从小都会被爸妈吓唬,“晚上不能在外边疯玩,小心被龙治民抓走。”

不仅如此,龙治民被抓后,很多商洛人出远门,酒店旅馆都不接待,风评严重受损。

据当年的办案人员回忆,龙治民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被判死刑后,还说:“我想不通。”

法官问他:“为什么想不通,你杀了那么多人......”

“人家黄巢杀人800万,都没被死刑,为何给我判死刑呢?”

这句话看的人是又气又可笑,这个以黄巢自比的龙治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又为何走上疯狂的杀戮之路呢?



龙治民真实影像

两个无故失踪的男人

1985年5月16日,商县刘湾乡叶庙村的村民杜长英起了个大早,跟哥哥杜长年一起去赶集给猪买豆饼。

两人分开后,杜长英就再也没回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

家人四处寻找无果,实在没有办法的杜长年在5月27日的黄昏到县造纸厂找到了时任造纸厂出纳员的表弟侯义亭,将弟弟失踪的事情告知给他。

侯义亭愣了一下,突然叫道:“哎呀!两天前,有个男人拿着1元8角5分的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条子上的名字就是杜长英的。我当时还问他是怎么回事?那人说是杜长英欠他钱一直不还,他在街上堵住杜长英后,杜长英把这个条子给了他抵债。”

第二天,侯义亭就找到了这个领钱的男人,他叫龙治民,44岁,家在杨峪河乡王墹村。

杜长年等人随即扭住龙治民,要带他去派出所。

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个黑脸小伙上前,说也正在找这人。

黑脸小伙说,他找龙治民也是为了一个失踪的男人—姜三合。

随后,他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乡某村的副支书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

当时,龙治民以“家里有活做,一天5元”的价钱找人,姜三合独自跟他回家做活,再也没有回家。

姜三合的哥哥从他失踪一直找到5月份,期间还跟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情况,均没有回音。

在多次打听和寻访后,他们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杨峪河乡王墹村的龙治民经常出没于西关汽车站等处,春节以后,还不时从市场上招走一些男女。

今天,在这个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终于看见了要找的人。

杜长英和姜三合的失踪都跟龙治民有关,可见里边必有蹊跷。

两伙人一合计,就将龙治民扭送到了公安局。

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龙治民的供述来来去去就是:“杜长英的麦草条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之后他去哪儿,我咋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千完活就走了,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办案人员看着龙治民心想:“这么一个矮小愚笨,光头赤脚的农民能干出什么事呢?”他们甚至为是放他离开还是关押他而犹豫过。

最终,警方决定先关押他,第二天到龙治民的家里去看看再做决定。

初始侦查:三具尸体

5月29日一大早,两名公安人员前往杨峪河乡王墹村龙治民家。



龙治民家大致类似此图(来源网络)

一进屋子,像是进了一个昏暗的大地窖,他们家的窗户全堵上了土坯,阳光根本照不进来。

屋内坑坑洼洼的土面上,有好几处铲过的痕迹,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乌紫色的斑点,看起来好像是血迹。

民警又进了他家的西厢,里面堆放着乱七八糟的杂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脚踢踢才能看见地面。

东厢则更是黑暗,污浊,一进去民警就被沾了满脸的蜘蛛网和尘絮。

侦查过龙治民的家后,民警们又询问了他的妻子闫淑霞,这个女人下肢瘫痪,行动不便,说起话来也颠三倒四。

她一会儿说:“屋里没啥”,过了一会儿又说:“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晚上我睡在炕上,听见外间有动静,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

问她怎么回事,她又不说了。过了一会儿,又没头没脑地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

这些话,让民警的心里更加怀疑,于是,他们赶回局里汇报了侦查的情况。

当天下午公安局又派人前往龙治民家搜查。

这次搜查村里的治保主任也在现场,他对公安人员说,“龙治民的家里很臭,村里人都不肯到他家去。”

在龙治民家的刑警队长王扣成则从这种臭味里闻出了一股他所熟悉的腐尸味。

他循着这股臭味细细地找寻,东厢旁边的一个萝卜窖内,这种味道更加明显,扒开覆盖在上面的散乱地麦草,里边赫然是两具相拥在一起的裸体男尸。

这两具尸体,是杜长英和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的,里面并没有姜三合。



王扣成立刻叫停搜查,派人封锁了现场,并乘车返回县城向当时的公安局局长汇报了他的发现。

下午4点,王扣成带着更多的人手再次回到龙家进行第三次搜查。

办案人员在东边门窗的柴草后,发现了一个鼓鼓地化肥袋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的不是化肥,而是一具女性尸体,经鉴定,死者大约50岁左右。

三具尸体的发现,立即引起了轰动。

吓人的“3号尸坑”

全村的老少爷们都倾巢而出,来到龙家看热闹。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议论,有人告诉民警,龙治民家原来有个萝卜窖,后来被填平种上了白菜。

这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们向闫淑霞询问了菜窖的位置,这个女人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大致的位置。

这地方离门槛还不到一米,一个警察拿着铁锹开始挖,几锹下去,挖出了一些苞谷叶和苞谷杆。

“这坑还挺深呀,里面说不定有东西。”这个民警又叫来了刘庆娃等几个村民一起挖。

很快,清理出一个长3米,宽2米的大坑,揭开盖在上面的苞谷杆后,里面赫然出现了8、9具尸体,整整齐齐地叠在一起,跟码好地柴火一样整齐而紧凑。

民警仔细地看了看,下面好像还有一层,继续挖......

起尸、照相录像、编号登记、解剖等工作完成后,也差不多到了黄昏,尸体的数量也升到了20具。

在场者都被这噩梦般的场景吓到了,尤其是帮着挖坑的刘庆娃,更是一直缓不过神来,他才知道自己差点成了这坑里的亡魂。

刘庆娃是梁铺乡刘河村的村民,他曾被龙治民邀请来挖萝卜窖。

“挖窖之前,龙治民用石灰打了线,并叮嘱我千万不要超过灰线。萝卜窖嘛,大一点小一点有什么关系?还打线哩!我心想龙这人做事很讲究哩。”刘庆娃说。

他在东边往下挖时,碰到了一块大石头,抠出石头,不得不把灰线往外移了一段,结果挖出了一块骨头。

当时,他看着像人骨,就喊:“老龙老龙,这地里咋还埋着人哩!”

龙治民出来后,淡定地说:“是老坟吧。”

刘庆娃信了这个解释,现在想来,他很后怕,“当时我要是再多问几句,龙治民还能让我回去?”,刘庆娃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赵村人邵根也是“从龙爪下逃生”的人。

1984年秋天,他去王崮看电影。回来的途中遇到了龙治民,他说家里有活干,让邵根晚上睡他们家,第二天开始干活。

邵根回忆说:“我说我家脏,他家还要脏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阵一阵的,比茅子(茅厕)还呛人。我就没脱衣服,和他在炕上将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赶紧走。”

就是因为那臭味太呛人,邵根睡不着,起来抽了好几次烟,才得以逃过一劫。

这个埋着大量尸体的坑被编为“3号坑”,一个排的武警荷枪实弹,封锁了埋尸现场,另有一连在城内随时待命,军分区独立连亦处于戒备状态。

地区公安处与现场开通了无线电话,陕西省公安厅张景贤副厅长和一班刑侦干部次日抵达后,挖掘工作重新开始。

到5月31日上午11点,“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

一位参与清理的法医说,“3号坑”清理完后,很多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极限。

“1、2号尸坑”又现

可是,“2号尸坑”又被发现了。

“2号坑”在东侧猪圈内,里面挖出了8具尸骸,放置方式跟“3号坑一样”,看尸体的腐烂程度,遇害的时间更早。

这些尸体的清理工作一直在进行,就在大家以为差不多的时候,6月5号那天,在龙家厕所的东墙下,又挖出了一堆尸骸,这就是“1号坑”。经过整理鉴定,里面大概有4具尸体。

官方记载,他一共杀了31个男人和17个女人,龙治民的妻子闫淑霞也是共犯。

48个亡魂和573元

这对夫妇是怎样杀人的呢?据龙治民后来交代说,他从1983年开始,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南秦桥头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以招工为名,将那些外出干活的人和聋哑痴傻者骗到家里杀害。

一般是等夜晚,他们熟睡后,由妻子照明,龙治民用撅头猛砸头部,如果还未断气,就用锥刀刺他们的胸部或者颈部,直到他们死亡。



接着,夫妻俩一起脱掉受害者的衣服,剪光他们的头发,藏在床底,再搜出他们身上所有的财物。

看到这里,很多人好奇,为什么要剪光受害者的头发呢?

这是因为龙治民在书上看到过,人的头发难以腐烂,另一方面,他留着这些头发,想攒多了以后卖钱。

1983年和1984年,龙治民杀了12个人,也许是杀的麻木了,仅仅是1985年一年,他就杀了36个人,无法想象。

这48个亡魂中,最残忍的是一家三口,受害的孩子才2岁;,最奇葩地是三个男人,龙治民诱导他们与自己的妻子发生关系后,等他们熟睡再杀死。

都说“图财害命”,杀了48个人,在龙治民家中,一共搜出存折15张,款额57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各种物证1011件。

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治民除了那573元,是否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治民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杀人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呢!”

“什么?”这话说的审讯警察都愣了一下。

“我有三不杀,”龙治民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他说的是真的吗?后来经过调查,并不是,他杀的大部分是智力健全的农村顶门立户的壮劳动力。

48条人命,仅换的573元钱,匪夷所思;能与日渐腐烂的尸体共处一室,深夜孤独一人把一具具尸体搬出,然后有条不紊地排码得整齐,更不可思议。

当时陕西省尚未设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侦查机关从西安医科大学和西北政法学院请来有关专家对龙治民进行了一次精神病学测试。

然而,结果显示,他并没有任何精神疾病,是个心理健全的人。

专家也曾问他:“杀了48个人才得到573元,平均一个才十几块,这个账你就没算算。”

龙治民回答:“有钱的人咱叫不来,能叫来的人身上都没啥钱。”

专家又问:“你和死人住在一幢房子里,就不怕吗?你杀人从没有害怕过吗?”

他回答:“怕啥呢,死人也是人嘛。杀人嘛,说不怕也是假的。”接着,他给专家讲了个例子。

“有一次我在楼上杀了一个……睡到后半夜听到屋里有响声,扑通扑通响。我心想:这是昨了。莫非有鬼?可是共产党说世上没神鬼嘛。我爬起来把灯点上,煤油灯的手直抖。你想我咋办?我背主席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等我爬到楼上一看,你猜咋?原来脚地有一块烂望料布,那死鬼的血从楼缝里滴下来,塑料布出的响声!我就找了个盆一接:消去!又睡下了。”

从这段对话中,我们也能看出龙治民对生命的轻贱,杀人如杀鸡。他的心理素质也十分强。

龙治民其人

一个院子里埋了这么多尸体,在那个时代,简直是不敢想象,“龙治民杀人事件”一下子传开了。

人们如潮水一般涌来,就像赶庙会一样,从5月31日开始,来了不下10万人。

一个矮小的农民,做下了如此惊天大案,在信息不发达的情况下,惊动了中央,惊动了全国,可想而知,该有多么恶劣。

不仅如此,一些外国媒体,如“BBC”、“美国之音”、“西欧新闻中心”等,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了这一凶案的消息,这些外媒就此案件迅速对外做出报道。

那么,龙治民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2011年,首次公开的《陕西省志·公安志中对他是这样描述的:



幼时丧母,不得教化,上学时,师生皆看不起;长大后,好吃懒做,其貌不扬,经济贫困,心高气傲;郁郁不得志后走上了疯狂杀人的道路。

据记载,除了懒惰外,龙治民在1977年便已经有过犯罪行为。

1977年,一名痴呆女子曾流落王墹,因为龙治民一直未娶妻,他竟然将她关在自家阁楼,在数日内多次强奸这名女子。

龙治民的行为后来被其他村民发现,村中最后派民兵解救了这个女子。

与许多连环杀手的特征相同的一点是,龙治民的犯罪行为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加重的过程。

生活中长期的不如意,使他渐渐心理扭曲,为了财跟色,他决定铤而走险。

通过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来让自己的生活得以延续。

也许在他刚开始杀人的时候,也会害怕,也会困惑和彷徨,但当这成为一种习惯时,他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属性,成为了一只“行走的野兽”。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处决!

在儒家哲学的概念中,“仁”是道德的最高原则,无仁不成人,而成为“人” ,正是值得所有人花费一生去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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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国警察网2014-10-15]解密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龙治民在家连杀48人

百度百科官网记载龙治民;百科官网记载社会热点事件:陕西男子在家中连杀48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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