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9日)
是第十五个中国旅游日
我们特别策划了本期
「旅游普法宣传栏目」
为您抵达“诗和远方”保驾护航
ps.文末还有景区家庭年卡福利噢~
旅游合同签订与履行要“擦亮眼”
当你计划跟着旅行社的脚步
去探索世界时
记得先和旅行社签署旅游合同
对于“包价旅游”,旅行社应当详细说明包括行程安排、成团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标准等内容。此时,旅游者享有一项特殊权利,在旅程启动前,突然有事去不了,可以将权利义务转让给小伙伴,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旅游者和小伙伴承担。
如若不巧遇到了不可抗力事件,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情况,影响了旅游行程,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行社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合理变更;但若旅游者不同意,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若造成旅游者滞留,旅行社要采取相应安置措施,由此增加的食宿费需旅游者自理,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
此外,旅游服务行业常使用格式合同,虽便捷但需要谨慎对待。若旅行社利用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或排除旅游者主要权利,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条款无效。
安全第一,莫让意外毁了旅程
景区经营者、管理者对景区内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应当全面履行通知、排查、告知、提醒、注意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免受侵害。
个人
是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
第一责任人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公共区域管理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参加高风险项目(如漂流、攀岩)前,要仔细评估自身身体情况,仔细阅读栏杆、警示标语上的注意事项。不主动挑逗野生动物,不随意踏出安全区域,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文明出行,别让“任性”惹麻烦
旅行是为了放松心情、感受美好
但别让“任性”毁了你的旅程
根据《旅游法》第13条,游客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旅途中,遇到可爱的小动物时,别一时“手痒”去投喂。给野生动物投喂人类食物,可能会破坏野生动物自然觅食本能,也可能对动物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若投喂行为直接导致动物死亡,还可能侵犯景区对动物的财产所有权。
旅行被要求强制消费,怎么办?
强制旅游消费的主要情形有
未经同意安排购物、人身威胁强迫购物、安排游客到非法营业场所购物、安排的购物场所商品有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旅行社收受回扣等。
如遇到相关情形,消费者可以先与导游协商,表明自己有自主选择是否购物的权利,若导游态度强硬,则记得谨慎录音、录像,保留证据。若导游久拖不决、言语辱骂甚至使用暴力,则应当立刻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在确保自己安全后再考虑举报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还是没有解决,游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跟团旅行中受伤,怎么办?
消费者在跟团旅行中受伤,可要求旅行社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若旅行社在消费者游览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在发生危险后未尽到救助的义务,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出游请选择正规景区及路线,在正规平台下单购买门票、导游服务、纪念品等,严格遵守游乐园、景区的规定活动,不要攀爬野山、随意涉水。
典型案例:“不合理低价” 一日游
案情概况
2023年5月,江苏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19.9元的价格,招徕组织百余名老年旅游者参加“木渎一日游”“阳澄湖一日游”,并向老年旅游者赠送礼品。旅行社为弥补前期亏损,在旅游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并与相关经营单位约定收取“人头费”或者“购物返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提示
近年来,老年人逐渐将旅游作为休闲的主要方式,部分旅行社以低价旅游和赠送米油等生活物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后通过在旅游行程中说服老年人购买营养品、保健品甚至投资房产等方式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体验差、纠纷多。甚至一些不法分子以充值送旅游、承诺高额投资回报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一旦上当,后悔莫及。
我们呼吁老年朋友警惕低价团和免费团,参加旅游活动要做到:
“三看”
看资质
旅游经营要许可,交钱报名要注意。
看价格
旅游不是做慈善,折本打折有猫腻!
看行程
指定购物陷阱多,擦亮眼睛保利益。
“三要”
要签合同
旅游合同要签订,事后维权有对象。
要买保险
旅游保险要购买,安心出游有保障。
要留证据
证据意识要树立,一问二拍三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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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的"避坑小妙招"
5月2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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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大家都能
开心出游,平安归来
让每一次旅行
都成为美好的回忆
●重磅预告 | 杨丽萍携《孔雀》对话江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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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苏州虎丘法院、苏州市文广旅局
审核 | 徐晓
编辑 | 芝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