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 年,美国著名行为主义心理学家 B. F. 斯金纳仿效梭罗的精神,在其撰写的乌托邦小说《瓦尔登湖第二》中设计了一个据说“没有失败、没有枯燥、没有精力重复”的高效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由地从事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然而,这些似乎拥有强烈自由感的居民就像《美丽新世界》中受到强效药物操控的下层工人一样,他们的欲望和目的也是行为工程师或神经化学家强化控制的结果。
尽管斯金纳将这个“乡村公社”标榜为“全世界最自由幸福的地方”,但这部小说问世之后,就遭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批判。批评者毫不留情地指出,斯金纳提出的是一种“可耻的乌托邦”,它违背了自柏拉图以降关于人性尊严的高贵理想。那种社会中的居民的信念和欲望都受到行为工程师的暗中操控,这些人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自由意志,他们享有的仅仅是“巴甫洛夫的狗”所拥有的家畜般的自由,而这种“表层自由”不足以维护健全社会所必需的道德责任和人性尊严。
面对如此尖锐的批评意见,人们或许会想要知道,在受决定论支配的世界中,一个人是否还能拥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自由意志所欲追求与实现的究竟是何种自由?罗伯特·凯恩教授结合西方哲学的诸多思想资源和论证思路,细致介绍了关于自由意志的哲学争论,为当代读者透视上述问题带来了诸多不同于流俗见解的犀利视角。
撰文
|郝苑
《当代自由意志导论》,作者: (美) 罗伯特·凯恩,译者: 徐向东,大学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5年2月。
决定论对决自由意志
按照通常的理解,决定论与自由意志应当是互不相容的,但主张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之间实际上没有冲突的相容论不仅在现代哲学中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学说,而且在西方哲学史上持有这种观点的也大有人在,如霍布斯、洛克、休谟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都在不同程度上可被划归为古典相容论者。按照古典相容论者的见解,人们之所以总是将决定论与自由意志对立起来,是因为他们错误地理解了自由意志的本质,把自由意志理解为可以随意破坏或违背任何理性法则或规律的全能意志。
但相容论者对自由意志的理解要有节制得多,他们认为,一个人是否拥有自由意志的根本判定标准仅仅在于这个人是否能自由地行动。借用霍布斯的说法,自由行动者能够做他们想要做的事情,不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他们所享有的自由“就在于没有外在的障碍”。换而言之,在其做出规划未来的慎思时,自由行动者就处身于一种具有分叉路径的开放未来的图景中,他们会拥有“可供取舍的可能性”来加以选择。
根据这种对自由意志的理解,决定论不仅并非对立于自由意志,它甚至还在某种意义上确保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众所周知,决定论学说在历史上有许多形式,但它们都有一个核心观念,即这个世界的运作是由确定的法则或规律所支配,当先行的事件与法则都已经确定的情况下,那个被决定的事件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初看起来,决定论的核心观念似乎排除了自由意志在世界中发挥作用的可能性,但实际上,不同决定论立场的强硬程度是有显著差异的。
《拉普拉斯妖》剧照。
拉普拉斯式的机械决定论将整个宇宙理解为一部巨大的决定论机器,在这种机械化的世界图景中,类似拉普拉斯精灵的卓越心智能够把握宇宙从始至终的所有细节,并精确地预测到宇宙的一切未来状况。但抱持温和决定论的相容论者并不认同这样强硬的立场,在他们看来,人类的心智不可能像拉普拉斯的精灵那样透彻把握现实世界的所有细节,人类所掌握的因果法则也不可能绝对必然地确定现实世界每时每刻的所有状态。在如此构想的世界里,一个人就仍然有机会在某些未被已知的既定法则所完全决定的状态下动用自由意志,在诸多可供取舍的可能性之间做出决断。相较于不时遭受不可预料的神经震颤或肌肉痉挛侵扰的非决定论世界,拥有理性法则的决定论世界反倒增强了人们积极主动地运用理性法则来贯彻自身意志的能力。自由意志并不是无视理性规律的为所欲为,只有通过认识与服从必然,一个人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自由。
相容论所蕴含的协调表面矛盾的辩证智慧或许增添了这个学说本身的魅力,尽管如此,对于坚持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相冲突的不相容论者来说,相容论者所论证的自由意志仍然是不令人满意的。以赛亚·伯林就表示,没有人愿意自己因为受到各种决定论规律的支配而成为没有个性的存在者,这种个体性的丧失“甚至比在思想和行为上受到他人操纵更加可怕”。康德则更是毫不客气地指出,古典相容论者的“可怜托词”提供给人们的只是一幅关于真正自由的“苍白画像”。康德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固然有其严肃的伦理考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源于他对艺术天才的独特理解。
《拉普拉斯妖》剧照。
主宰自己的人生,
真的可以实现吗?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以法国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形象,他原本是个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但人届中年后感悟到了真正的人生方向,他为了追求绘画的理想而毅然弃家出走,在南太平洋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创作出一系列令后世震惊的艺术杰作。斯特里克兰德的妻子同样对绘画艺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但二者的决裂恰恰源自他们在艺术理念和生活理念上的根本分歧。对于斯特里克兰德夫人来说,艺术圈里的既定权威和公认流派都是不可改变的,艺术权威所确立的艺术规则也是不可改变的,尚未获得认可的艺术家的意志并不能改变这些事实,他们只有让自己严格尊奉主流的艺术规则才有可能崭露头角。
但对于高更式的艺术天才来说,就像康德所指出的,他们的作品本身是不可能通过模仿而产生的,“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禀赋)”,他们的独创性和示范性注定不会让自己仅仅满足于尊奉既定的规则和价值,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卓越创造来形成让他人模仿或追随的新准绳或新规则。为了让自己开创艺术新范式的自由意志不受迎合时尚的庸常趣味的束缚,斯特里克兰德只有选择离开自己原先所处的那个被庸常趣味所败坏的生活世界。
保罗·高更自画像。
不相容论者对相容论者所理解和维护的自由意志的不满也存在着类似的考虑。在不相容论者看来,这种被决定论的规律所重重束缚的自由意志并没有充分尊重自由意志的创造性和能动性,相容论者所信奉的决定论若经过恰当的分析论证,实际上会导向否定自由意志的结论。范·因瓦根就专门设计了“后果论证”来证明这一点:如果决定论是真的,那么我们的行为就是自然规律和遥远过去所发生的事件的结果。但在我们出生前发生的事件并不是由我们来决定的;自然法则也不是由我们来决定的。因此,这些事件与规律的后果也不是由我们来决定的。
应当说,从技术的角度讲,因瓦根的这个后果论证并非无懈可击,但不相容论者借此提出的异议是,相容论者所理解的自由意志归根到底无法让一个人对自己的行动承担“终极责任”。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动应当来源于他自身的决断,而不是来源于像自然法则这样在自身之外、无法为自身控制的其他事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做出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是不受法则约束的,终极责任所要求的只是那些“使我们成为我们所是的那种人的行为”,即“形塑自我的行动”是不受确定法则或规律决定的。形塑自我的行动通常发生于生活的艰难时刻,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人们总是在应当做什么或成为什么的相互竞争的愿景之间苦苦挣扎。仅仅机械地遵循既定的法则或规律,通常并不能让一个人做出可以符合自己本真意愿的决断,恰恰相反,为了成就形塑本真自我的理想,一个人的自由意志总是有必要去克服那些初看起来仿佛不可违背或绝对必然的流俗成规所设下的重重障碍。相容论者所描绘的自由意志之所以会被认为是苍白的或没有个性的,就是因为这种自由意志恰恰排除了超越流俗成规、形塑本真自我的自由。
不相容论者的批评意见不可谓不犀利,但他们所主张的自由意志也面临自身的困难。批评者指出,这些意志自由论者为了说明自由行动如何能够摆脱物理原因和自然法则的束缚,经常会援引各种模糊的和神秘的能动性或因果关系来捍卫其观点,如超验的力量中心、非物质性的自我、时空之外的本体自我、无前因的原因等。为了让他们心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变得有意义,为了承担形塑自我的终极责任,意志自由论者通过对形塑自我的行动与意志的双重回溯,往往有可能将不被法则束缚的自由意志理解成类似于上帝那样“不被推动的第一推动者”。 这种概念更像是神学观念的残余,即便是许多捍卫者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第一推动者是“极为神秘的”,批评者干脆认为这样的观念“在现代科学的世界图景中没有地位”。尼采就曾经嘲讽说,作为第一推动者的自由意志更像是陷入了自相矛盾的自因,人的过分骄傲才会产生这种为自己的行动承担全部的和终极的责任的虚幻欲望,这相当于狂妄地宣称,一个人“可以抓住自己的头发,将自己从虚无的泥潭中拉上来”。
《彗星来的那一夜》剧照。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意志自由论者强调,一个人形塑自我时的自由意志应当拥有像艺术天才那样不受规则约束的自由,但一个瘾君子在满足自己对毒品上瘾的病态意愿时同样也不会接受各种规则的约束,而意志自由论者似乎不能有说服力地将体现了人性尊严的自由意志与反映了意志薄弱的病态意愿区分开来,尤其是在一个人既是艺术家又是瘾君子的情况下。以法兰克福为代表的新相容论者则尝试从层级动机理论的角度来解决这个困难。
在新相容论者看来,以往与自由意志有关的哲学争论大多聚焦于行动自由的观点,却对意志自由缺乏充分的反思。仅仅缺乏阻止一个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外在约束,并不能完全确保这个人的自由,因为在一个人内在的渴求和欲望中,存在着表现为上瘾、恐惧症、强迫症、神经症或其他形式的强制性行为的病态意愿。毫无节制地满足这样的欲望,只会实质性地损害一个人从事自己真正想要去做的事情的自由。为了处理对意志的内在约束,法兰克福引入了一阶欲望和二阶欲望的区分。
所谓的二阶欲望,就是关于其他欲望的欲望。例如,一个吸烟者或许有大量抽烟的一阶欲望,但为了确保自己与家人的健康,他的二阶欲望就会对想要无节制抽烟的一阶欲望做出理性评判,并促使这样的一阶欲望不会在他的实际行动中发挥作用。法兰克福认为,正是这种具有高阶的欲望和意愿的能力,让人类成为不同于禽兽的有人格的存在者,这种反思性的自我评价可以节制那些让人们陷入困境乃至走向自我毁灭的欲望和目的。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之所以能体现人性的尊严与高贵,恰恰就在于他的高阶欲望可以根据道德责任和高层次动机来抵御对自身有害或有损完整人格的低阶欲望。
新相容论在某种意义上复兴了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关于理性和欲望关系的洞识。柏拉图将理性与欲望设想为灵魂的两个彼此交战的部分,两者就好比拉着同一辆马车的两匹马,当两匹马同心协力地拉车时,人们就能自制或自律地实现真正的意愿,当两匹马向不同方向奔跑时,人们的灵魂就缺乏和谐,欲望就不受控制,因而也就无法实现真正的意志自由。而在新相容论的批评者看来,人类的灵魂之所以难以实现真正的和谐,并不仅仅是由于本能欲望的强大,也是由于权力的规训会扭曲人类的理性。按照沃森的说法,新相容论者所强调的高阶欲望完全有可能是洗脑或精神操控的结果,倘若一个缺乏社会阅历的年轻人被邪教领袖洗脑,并在强大的精神操控下全心全意地决定牺牲自己的生命,那就很难认为这个年轻人真正拥有自由意志。面对相容论的各个版本所遭遇的诸多困难,怠惰的庸常心智或许会选择退回到不相容论的立场,进而放弃自由意志,欣然接受强硬决定论的立场。但这样的立场是否真能让自己的道德责任变得更加轻松?
《黑客帝国》剧照。
在德性中拯救虚无
约翰·弥尔顿在其经典诗作《失乐园》中描述了天使们之间发生的一场辩论,其中提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既然上帝拥有能力干预他们将要做出的任何选择,并且完全预知了他们将要做的任何事,那么,为什么是他们自己(而不是上帝)要为他们的罪过负责?这个问题固然不易解答,但确实昭示出某些人否定自由意志的一个潜在动机,即推卸自己的道德责任。既然一切都是由自己无法控制的因素所决定的,那么就不必为自身犯下的过错或罪行承担任何责任,而这也是备受争议的美国著名律师克拉伦斯·达罗在法庭上为冷血杀手脱罪的常用策略。
然而,一个人生活在否定自由意志的乌托邦里,并不必然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地犯下任何罪行而不受惩罚。正如德克·佩里布在《没有自由意志的生活》一书中指出的,既然一个人不存在自由意志,罪犯们也就没有自由意志来改变他们邪恶的行为模式,那么就不存在矫正他们回归社会的可能性。为了保护社会,就只有像对待致命病毒的携带者那样将他们终身隔离,甚至不排除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彻底清洗。
《楚门的世界》剧照。
由此可见,这样的乌托邦对犯罪实施的惩戒实际上完全有可能更加严酷。进而,即便在这种乌托邦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接受了类似人偶般被操控的命运,但仍然需要有像斯金纳所塑造的弗雷泽这样自命为“救世主”的至高支配者。而操控众人心智的绝对权力的巨大诱惑,就会让乌托邦不时陷入可能让自身终结的激烈权斗之中。事实上,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有数十家团体想要建立类似瓦尔登湖第二的社区,但最终往往由于每个社区领导都想成为弗雷泽而在后续的权力争斗中导向彻底的失败。经过审慎考虑,人们不难发现,斯金纳所构想的这种“超越自由与尊严”的乌托邦,并不像初看起来那么稳健与美好。
无可否认,相容论者与不相容论者关于自由意志的哲学争辩迄今仍悬而未决。但对于这些严肃的哲学探究来说,重要的并不是通达某个无可置疑的定论,而是在合乎情理的分析论证中加深对自由意志及其追求的多种自由的理解。在凯恩看来,为了捍卫健全的道德责任,仅仅追求摆脱外在约束的“自我实现的自由”与抵御不合理欲望的“自我控制的自由”,这仍然是不够的。当一个人协调本能的高阶意愿受到封闭世界的操控与歪曲时,这个人就需要借助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理智德性的开放态度与批判能力,超越封闭世界的道德教条与思想教条,以期实现追求自我完善与自我决定的自由。尽管一个人或许无法对自己目前的样貌状态承担终极责任,却可以调动自己的理性与意志所具备的多元控制力,以不完全为自己的过去所决定的方式来积极追求形塑自我的自由。
流俗的意见总是乐于宣称理性和逻辑限定了人类生存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恰如罗素所指出,透过严谨缜密的哲学分析,理性和逻辑往往可以发现为庸常心智所忽略的通向自由的新可能性,在绝境中看到新的希望,在黑暗中觅得新的光明,以便于让人们不再狐疑不决地四处踉跄于喧嚣的不彻底性之中,而这大概就是关于自由意志的哲学争论延续千年之后在当代依旧拥有强大吸引力的重要缘由之一。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撰文:郝苑;编辑:李永博;校对:王心。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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