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被处决的10名国军将领,其中6人黄埔出身


一、山东省主席韩复榘

1937年12月23日,日军第10师团逼近黄河防线。韩复榘未执行军事委员会死守济南的命令,将主力撤至鲁西南。12月27日济南沦陷,1938年1月1日泰安失守,1月8日济宁弃守。

1月11日,蒋介石在开封召开军事会议,韩复榘抵达会场即遭扣押,24日经武昌行营审判处以死刑。

二、晋绥军第61军军长李服膺

1937年9月,晋绥军第61军奉命防守天镇至阳高一线。军长李服膺率部与日军东条英机兵团激战七昼夜,阵地反复易手十余次。9月28日天镇失守时,该军伤亡已达六千余人。

10月3日,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以“擅自撤退”罪名在太原处决李服膺。

9年之后的1946年太原军事法庭重审该案,宣告撤销原判。


三、第71军88师师长龙慕韩,黄埔一期

1938年5月23日兰封战役期间,所部在围攻土肥原师团时,因友军第27军未按计划合围,遭日军反扑丢失阵地。

6月17日,武汉军事法庭以“作战不力”罪名判处死刑。

四、第167师师长薛蔚英,黄埔一期

1938年6月,日军波田支队进攻长江要塞马当。驻防湖口的第167师师长薛蔚英接令驰援,因江面遭日军封锁,改由陆路急行军。该师6月24日出发,26日马当失守时仍在百里之外。

9月23日南昌审判认定其“驰援不力”,判处枪决。

五、长沙警备司令酆悌,黄埔一期

1938年11月12日岳阳失守,酆悌根据蒋介石下达的“焦土政策”预案,13日凌晨纵火焚城。大火连烧五天,造成三万人伤亡。

12月18日南岳军事法庭判处酆悌等三人死刑。判决书特别注明“执行焚城过当”,回避了蒋介石11月12日“长沙如失陷务须全毁”的手令。


六、冀察战区副总司令石友三

抗战期间,石友三军屡次与日军秘密接触。高仲勋不愿意做汉奸,向第一战区长官卫立煌反映。蒋介石也获得石友三部军统人员臧伯风密报,做实了石友三的叛国投敌,发密电让第一战区制裁。

1940年12月1日,高仲勋将石友三诱捕,在黄河岸边活埋。


七、第74军58师师长廖龄奇,黄埔四期

1941年9月,第二次长沙会战期间,第74军58师师长廖龄奇请假返湘阴完婚,未获军部批准即离队。

9月26日春华山阵地遭日军第三师团猛攻,副师长张灵甫率部血战三昼夜,全师伤亡四千余人。

10月22日,第九战区军法处认定廖“擅离职守”,在浏阳河滩执行枪决。

八、贵阳警备司令胡启儒,黄埔二期

1941年1月至1942年2月期间,伪造征兵名册冒领军饷,涉及空额三千二百人,克扣军粮四千五百担。

8月15日,重庆卫戍司令部军事法庭判处其死刑。

九、第4军军长张德能

1944年6月,日军第11军进攻长沙。第4军军长张德能将主力部署于岳麓山阵地,仅留两个团守备城区。6月18日城防失守后,衡阳军事法庭认定其“部署失当”,判处死刑。8月25日执行枪决。


十、第93军军长陈牧农,黄埔一期

1944年8月,第93军奉命死守全州十五日以掩护主力转移。军长陈牧农率部与日军第13师团激战九昼夜,8月9日因弹药告罄撤离阵地。8月10日桂林行营以“未奉令先退”罪名将其逮捕,次日于柳州郊外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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