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二、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5〕20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开展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二、整治车辆

(一)二、三轮电动车;

(二)二、三轮摩托车;

(三)电动四轮车。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载人、超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加装伞(蓬);

(二)车辆未登记上道路行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

(三)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飙车炸街”。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治安、特巡警等相关警种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上述重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和曝光;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5年5月16日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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