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通讯员 张向楠)“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虚假宣传导致的合同类纠纷,因安全保障缺失、旅游保险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纠纷,因价格不透明、住宿条件不达标导致服务质量类纠纷等是旅游行业现存的主要问题。”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谷法院)5月16日召开的涉旅游纠纷新闻通报会上,该院金海湖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何雨亭介绍。
平谷法院副院长李扬通报了该院涉旅游纠纷案件审理情况,2022年以来,平谷法院审结涉旅纠纷79件,其中合同、准合同类案件占比约65%,服务合同纠纷成为突出的法律风险点。当前涉旅纠纷呈现争议焦点相对集中、消费者维权证据意识淡薄、虚假宣传监管难度较大的主要特点。
何雨亭表示,解决这些问题,要加强旅游市场的多方监管,形成旅游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第三方平台等多方联动的监管体系;要推动信息透明化,使历史投诉记录、服务质量等信息可查询,增强市场公正性;应鼓励和支持自律性组织建立,强化行业内自我监管,推动服务质量提升,促使“红牌”经营者自我淘汰。经营者要完善合同管理、加强服务质量、落实透明定价、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旅游者要增强维权意识、理性消费、采取合法维权方式等。
通报会首发“法旅「同」行—‘法导’带你游平谷”宣传海报 平谷法院供图
通报会上,平谷法院发布了涉旅游相关典型案例4则,案例包括在景区开展工作时落水、游玩“刺激”项目时受伤、景区摊位租赁乱象等多个方面。
据介绍,为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引导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助力平谷区旅游经济繁荣,平谷法院与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多方联动服务保障机制,优化精品旅游发展环境;梳理民宿开发、经营各环节并制定指引,依托普法驿站加强警示教育,精准投放旅游发展司法服务包,从源头控制纠纷产生;完善旅游纠纷诉调对接,专设“旅游纠纷调解室”,设立巡回审判点,开通了旅游纠纷“绿色通道”,确保纠纷及时化解;延伸司法职能,依托区域诚信体系平台,应用于产业招商、工商管理、餐饮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参与乡村多元共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中,在执行阶段加强失信惩处,助力形成良好的乡村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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