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规范养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1.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实施仿冒混淆的行为。
(二)价格违法行为:
1.公立养老服务机构超标准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行为;
2.公立养老服务机构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或者收费标准行为;
3.收费公示内容不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4.食品、保健品、药品经营主体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5.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养老服务机构餐饮服务的;
2.采购、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的;
3.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存在交叉污染、未按规定储存食品等行为的;
4.餐饮具不清洗、不消毒的;
5.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等制度的;
6.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广告、保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2.明示或暗示保健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3.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的;
4.未在保健食品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警示标语的;
5.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超有效期未申请换证经营药品的;
6.销售劣药、假药的违法行为;
7.其他广告、药品违法行为。
三、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475-5773115、0475-5773116
2.举报邮箱:tlsgpjzscbgs@163.com
3.举报邮寄地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实物、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保护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违法行为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来源 │通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