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关于严厉打击偷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盗采金矿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各类突出风险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严厉打击偷盗采金矿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1、严厉打击利用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3、严厉打击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4、严厉打击利用果园、矿山小房、临时工棚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严厉打击以“洗洞”方式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6、严厉打击为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提供盗洞、生产、运输工具、电力设施、爆炸物等各类参与、帮助、“保护伞”行为。

7、严厉打击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行为。

自通告之日起,参与偷盗采金矿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偷盗采行为,并到涉案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处理。为偷盗采行为提供便利、庇护的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村民、矿企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人员和各类涉黑涉恶的矿霸,坚决依法打击、从严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偷盗采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刑侦大队:5642939,大柳行派出所:5841110,大辛店派出所:5711110,北沟派出所:5911110,村里集派出所:5761110。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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