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承精华 创新未来 修元正本”为主题的2025年百泉药交会将于5月17日至21日在新乡举办,致力于打造集学术交流、产业合作、国际对接于一体的中医药全产业链平台。为营造百泉药交会浓厚氛围,在百泉药交会期间发放新乡市政府消费券300万元,第一期零售、餐饮、住宿、医药、文旅消费券200万元将于2025年5月18日上午9点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5月18日至5月20日。
一、使用范围:零售、餐饮、住宿、医药、文旅等领域;
二、发放方式及金额: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平台发放,第一期发放一般性消费券200万元。
三、消费券发放形式。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人员(包括外地来新人员)均可申领。一般性消费券每人每期限申领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四、消费券申领渠道。云闪付申领渠道: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背景图、“政府消费券”应用位。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1.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的零售、餐饮、住宿、医药、文旅等(家电、成品油除外)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2.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一般性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
六、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河南省金秋、新春、乐购河南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