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司法局罗子沟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2017年,李某与崔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李某租赁崔某的17亩土地用于农业种植,承包期为11年,承包费用1.6万元,合同中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土地增值,双方在承包时长、费用等方面产生了分歧。崔某找到李某想要收回土地,遭到对方拒绝。为化解矛盾,双方共同到罗子沟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调解申请后,分别与崔某、李某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崔某认为,当前土地租金过低,因此不愿意继续将土地租赁给李某。同时,他表示土地实际上是其父亲与哥哥的,而合同上只有其哥哥签字,没有其父亲签字,因此他认为该合同无效。但李某坚称合同有效,且租金已付清,因此拒绝归还土地。
工作人员仔细比对合同资料,确认双方所述事实后,从法律与情理两个维度展开调解。一方面,工作人员向崔某阐明依法依约履行合同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劝导李某理解土地升值后崔某的诉求。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崔某哥哥签字的4亩土地,合同继续有效;剩余13亩未经其父签字的土地,由李某返还崔某;崔某退还李某租金7820元,双方无异议,当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汪清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有效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来源:汪清县司法局